时事

11年前受误导签车贷
清洁女工欠2万恐被诉

张女士(背向镜头)向谢琪清(右)及助理李汉强述说11年前签署文件的来龙去脉。

(芙蓉24日讯)清洁女工11年前被一名认识仅半年的男同事误导下签署车贷合约,如今被银行追讨2万余令吉贷款,由于目前每月千余令吉的收入难以偿债,她随时被银行起诉。

来自芙蓉的张女士(51岁)指本身对借贷一事并不知情,而且没房没车故不曾向银行贷款,直至数个月前收到银行追讨贷款的信及一周前接到追债电话,才恍然大悟。



男同事指签认股书

张女士不谙马来文及英文,期间工作的雇主也没替她缴公积金及社险,直至一年前到奥克兰商业中心任职清洁工作后才有公积金及社险,因此相信这成为追讨贷款的线索,银行也致电到公司追债。

她在同事协助下向武吉甲巴央区州议员谢琪清求助并一起于今日召开记者会。

她披露,11年前在吉隆坡蕉赖一间大排档工作时,一名年龄相若的男同事向她索取身分证,并表示只是签署认股书,她不疑有他,跟随他和另一名女同事到一间车行签署,半年后就回芙蓉工作,没与同事再联系。

轿车早被充公拍卖



她披露,一周前银行致电到公司,她通过同事翻译才知道11年前签署的文件竟是车贷。

她说,银行表示有关轿车在贷款两年后,因没缴车贷而被银行充公拍卖,所以车已不在其名下,不过却欠下逾2万令吉贷款,银行表明在给予“折扣”后,她必须于昨日之前缴付1万8500令吉,否则法庭见。

不在名下 没见过车辆

谢琪清表示,事主昨日已报案,不过由于不知道该前同事的姓名及资料,也不记得在蕉赖工作的地点,所以没有线索,难以追查。

不过,他说,尽管车贷是张女士签署,不过她不曾缴付购车首期及供车,也没见过有关车辆,而且交通局资料显示,有关车辆已不在事主名下,车主于2014年已没再更新路税,所以并不知道有关车辆的情况。

他将致函银行,建议银行豁免事主缴付这笔贷款,因为事主是在不知情下签署。

他劝请民众,不要随便把身分证交予他人及轻易签署任何文件或做担保人,法律上,签署人及担保人是面对相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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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员工欠多笔车贷 潜东家店铺偷钱

(新加坡7日讯)欠下大笔车贷的马来西亚籍男子,竟对自己东家的店铺下手,深夜戴着棒球帽关掉店里电眼,偷走1500元(约3320令吉),结果隔天被捕。

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默哈莫·哈兹儒倪赞(29岁),来自马来西亚,持工作准证,受聘于JJ Local Food有限公司处理食物。

他星期二(2月6日)承认一项破门行窃罪后被判坐牢九个月。

调查揭露,去年10月,被告在上述公司位于红山路第75D座组屋的无名海南鸡饭专卖店当洗碗工。他当时发现后门的钥匙放在一个有密码锁的盒子里,便在同事输入密码时默默记下。

大约两周后,被告申请转到巴耶利峇广场(Paya Lebar Square)的鸡饭摊工作。

不久后,被告因在马来西亚有多个汽车贷款要缴付,萌生偷窃的念头。他知道收钱的铁柜是用锁头锁着的,于是买了螺栓剪(bolt cutter)伺机行动。

去年11月25日晚上10时许,被告放工后,从巴耶利峇广场骑着摩托车到红山路的餐馆。他把螺栓剪放入裤袋,戴上棒球帽遮脸,打开后门潜入店里。

被告一进去就关掉电源,好能关掉电眼,再用螺栓剪剪开锁头,从铁柜里拿出至少1500新元的现金。

被告直接带着现金骑摩托车回柔佛新山,把钱换成马币。

餐馆大厨隔天发现遭破门行窃,立即通知老板,随之报警。警方通过电眼认出被告,当天下午3时15分将他逮捕。被告已赔偿1500新元给店家。

主控官指被告预谋干案,早已谋划做好准备。如今已失业的被告求情则说,他已婚,家中除了两个孩子外,父母也靠他养,恳求法官从轻发落。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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