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政府未赔先拆 执法员大阵仗
村民捍卫祖屋被捕

受影响的迁户高举横幅,強烈抗议。

(亚罗士打22日讯)吉北瓜拉尼浪逾半世纪的14间华人新村老屋“不获赔先拆”,执法当局今早大阵仗动员強行拆屋,村民出尽方法阻止不果,其中一名坚持力保祖屋而激烈对抗的村民更当场被捕。尽管在一片抗议声浪中,瓜拉尼浪新村终究抵不过发展洪流,逃不过被拆除的命运,从此落下帷幕,走入历史。

郑国明因阻差办公,遭警方人员带走。

在巴东得腊县会一纸通令下,联合土地局、警方及镇暴队近百人今日前往该新村严阵以待,一名村民黄国明因坚守祖屋不离开,结果遭警方人员拉上警车。他较后在马华巴东得腊区会主席拿督锺文武与警方交涉后获释。



另一名村民代表王健桐在保屋抗议行动中,突然倒在地下,当被抬上担架准备乘坐救护车时,竟然起身恢复意识,搞笑闹剧引人惊愕。

一名村民则把轿车停放屋前阻碍拆屋工作,执法单位在劝说不果之下,召来大型罗里強行把轿车拉走。

王健桐被抬上担架准备乘坐救护车。

朝野政党力阻不果

执法当局今早9时出动两辆神手,准备展开拆屋行动,受影响迁户在场拉起横幅,摇旗呐喊群起抗议,公正党国会议员魏晓隆、行动党两位州议员陈国耀及张开笔到场,要求暂缓拆除不果。

马华区会主席锺文武及两名县议员李国章与罗尔杰也赶来,先后向土地局副局长旺曼梳及县议会行动主任东姑依斯干达交涉,惟力阻拆屋,不得要领。



李国章(右起)、罗尔杰与东姑依斯干达交涉。

3兄弟烧金银纸祭祖

执法单位在1小时后,先开拆角头1间空置的屋子,当进行拆除隔邻未搬迁的郑氏祖屋时, 受到郑载德、国光及国明三兄弟阻抗,除了把车子停放屋前,更坚持留守在屋内不离开。

郑氏兄弟在屋内焚烧金银纸祭拜祖先,执法人员多番劝请离开,并动员协助搬出屋内的家具,但力保祖屋违抗命令的郑国明作出反抗,结果遭警方人员带走。

郑国光(黄衣者)向旺曼梳(右)理论。右二起陈国耀、魏晓隆及张开笔。

规模小不属于新村

瓜拉尼浪华人新村多数的建筑陈旧已摆空,只剩有3间休业店屋兼住家,以及4户家庭,根据警方的记录,今午全数被拆除的房屋共14间,并非村民所呈报的18间。这个新村虽是英殖民時期建立的村落,大多数的木屋陈旧已摆空,因新村规模小,未获得政府颁布新村地位。

县议会从2002年开始,连续多次发出拆除新村的通函,供征用屋地重建附近回教堂及兴建商业单位。

马华数度助村民交涉

马华在过去数度介入交涉,3年前曾经召集迁户,献议处理搬迁及赔偿事宜,不过因少数村民提出异议,无法达致共识,直到今年4月,村民接到最后的通令,再度向马华求助,并同意授权马华代为请命。

不过,当中有少数村民暗中转向反对党议员魏晓隆求助,在公正党所高举横幅度抗议,导致马华与县议会谈判进展触礁,村民索赔及要求暂缓拆屋,暂无法获得一个圆满的答案。

面临迫迁,吴炳南保住香炉。

老住户行动不便神手驾到无奈搬东西

“我在新村长大,家里每一物件都是珍贵的回忆,我百般不舍!”

现年66岁的吴炳南,眼见神手驾到屋前,因不久前才施动手术行动缓慢,无奈的搬走屋内东西。

泰裔家庭主妇查浓(58岁)说,毗邻一排4间房子,只有她一家人居住,政府要拆屋,她只要求合理的赔偿。

查浓望着“谁来救助我们”的横幅,一脸茫然。

马华巴东德腊县议员李国章表示,马华绝不会坐视瓜拉尼浪华人新村被拆除的事件。

他说,遗憾的是事件被政治化,马华尽管面对指责及漫骂,始终坚持政府拆除民宅一定要给予赔偿的立场,也不放弃跟进拆屋赔偿的后续行动。

神手驾到,瓜拉尼浪新村老屋逐一被拆除。

应给予合理赔偿

行动党德卡区州议员陈国耀说,虽然瓜拉尼浪新村没有地契,但州政府理应有指南,依据公式估值赔偿30%。

亚罗士打区国会议员魏晓隆说,政府既然从2002年可等到今天,为何不宽限一或两个月,更何况,村民不反对拆屋,只求给予赔偿。

行动党哥打达鲁阿曼区州议员张开笔促请掌管州地方政府及土地事务事务的行政议员拿督峇德鲁希山不要闪避,理应挺身协助村民索赔。

黄启栋:每户要求18万令吉的赔偿额过高。

黄启栋:属临时地契每户索偿18万太高

吉打州务大臣华人事务特别助理黄启栋局绅说,州政府原则上已同意给予瓜拉尼浪新村迁户搬迁费,不过,他们却通过村民委员会要求每户赔偿18万令吉。

他说,迁户居住地段属于临时地契,州政府无法付给18万令吉。

他指出,该委员会提呈的申请多次更变,而且原有的44间改为15间,之后再增至18间,因此,无法获得州政府的信任,目前,州政府只承认14间。

“政府全权委托巴东得腊县长处理赔偿事务,遗憾的是,此事件被有心人政治化,县长暂缓谈判赔偿金事宜。

巫燕婷:屋子被拆了,留下门牌作纪念。

反应

 

意见

放弃祖屋继承权难追回/拿督郑大勇博士

问:

拿督郑博士律师您好!

我在读大学时,父亲因车祸去世。当时,母亲呼吁我放弃所有的继承权,并拒绝了我提出将房屋登记在我和母亲名下的建议。母亲当时利用首购族优惠来说服我,并示意她将在未来帮助我购置房产。出于不想被冠上“不孝子”的名号的天真想法,我选择了让继承权给母亲。

现在我想要购置房产,母亲已经与妹妹一起搬到了别处居住(仍然在大马),并拒绝与我联系。我非常后悔当初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求追回父亲的继承权?

如果我仍然有办法与母亲取得联系,您认为我应该用什么样的论述来说服母亲呢?

被坑害想自杀的儿子上

答:

您好!

如果您已经签字同意放弃所有的继承权,并且法庭也根据这一安排作出了判决,那么您的母亲就是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您无法追回父亲的继承权。唯一的方法是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讨论您之前放弃继承权的原因。

只有在双方达协议的情况下,才可将一部分房产转让给您。

同时,我也建议您努力发展事业,自己也有能力拥有房产。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