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结伙打劫杀人
上诉失败前警长死刑

(布城19日讯)上诉庭今天维持高庭裁决的死刑原判,驳回与人合伙抢金店、允许其警枪用作打劫和杀人罪成的一名前警长的上诉申请。

现年50岁的莫哈末道菲已被冻结霹雳州肃毒组职务,他是在2009年9月16日下午3时30分至5时10分之间,允许纳根德兰使用其警枪抢劫怡保休罗街Max Goldsmith & Jewellery金店。



该金店店主曾繁基遭该警枪射中身亡。法官拿督莫哈末查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强调,辩方律师要求推翻高庭判决的理由不成立。

“上诉申请被驳回。维持高庭判处死刑的判决。”

其他两名法官是拿督斯里查卡利亚森和拿督阿马迪。

仍可向法院上诉

莫哈末道菲最初被控谋杀,但是到了案件审理后期,控方改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3A条文提控。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针对怡保高庭于去年3月25日的死刑判决提出上诉,以高庭法官拿督三苏丁违反事实证据和法律程序,在该案关档后,允许控方提出交替控状为由,要求重新审讯。

主控官诺丽娜副检察司在陈词时则表明控方对被告没有任何偏见,因为被告有权要求重新传召任何证人供证,但他选择不那么做。

尽管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不过,莫哈末道菲仍能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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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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