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警卫团私卖枪械案
5人控12罪下月庭审

被告们在押离法庭时,以衣服遮掩脸部。

(太平15日讯)霹雳州志愿警卫团司南马分局私卖枪械案件,再展至6月5日再过堂。

在此案中,共有5名被告面对12项控状,他们4月25日被控时否认有罪,使案展今日过堂。



5名被告当中有一名是志愿警卫团官员,另4人是公众,包括一名华裔,分别是许亚来(译音,41岁),家居甘文丁。

他共面对2项控状,即在2014年及2015年,在甘文丁甘榜伯罗拉,在没有军火执照的情况下,售卖属于警卫团的哈敏顿与李察申长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条文下定罪。

另4人共同面对10项相同控状,指他们在2014年至2016年之间,分别在没有军火执照的情况下,在峇都古劳及司南马警卫局内售卖属于警卫团的哈敏顿与李察申长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第7条文下被定罪。

4名被告为:阿末哈聂非(78岁),家居双溪吉隆,面对2项控状;莫哈末查鲁(39岁),家居峇都古劳,面对3项控状;莫哈末依特利斯(55岁),家居峇都古劳,面对2项控状;耶谷(56岁,警卫团官员),家居甘文丁,面对3项控状。

法官罗海依达基于检控双方仍需交换资料,故将案件展至6月5日再度过堂。主控官是沙菲耶顿副检察司,5名被告皆有律师代辩,因他们皆面对军火法令控状,故法官拒绝让他们保释。



反应

 

要闻

10人拥枪被扣下月期满 警定夺是否提控涉案者

(吉隆坡24日讯)涉及以色列男子拥枪案而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扣留28天的10名男子,将在下月中旬扣留期届,之后,警方将决定是否提控涉案人士。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说,这10名男子包括3名外籍人士目前被扣留在隆市扣留所,当中7人将在下月14日扣留期满,余下3人的扣留则在下月15日期满。

“在扣留期满前,将会决定他们是否被提控、获释或驱逐出境(外籍人士)。”

鲁斯迪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及案件进展时,如是指出。

他揭露其中一名被扣留的外籍男子,是以旅客身分持美国护照入境,然而这并不代表该男子出生于美国。

“无论如何,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报道,警方上月27日在安邦路一酒店逮捕38岁以色列男子沙洛姆阿维坦,并在其背包和房间内缉获6把枪械,其中3把手枪已被装满子弹,还寻获200枚子弹与一本以色列护照。

沙洛姆阿维坦向警方供称,自己持械的目的是为杀害一名有家庭纠纷的在马同乡,而以色列网媒Mako则揭露,其目的相信是为杀死敌对帮派的首脑艾兰哈亚。

随后,警方在系列行动中另外逮捕17名人士,并在本月初先后提控沙洛姆阿维坦与涉嫌售卖军火的本地巫裔夫妇。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