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双重标准与双重国籍/官泰发

陈长锋

“双”的意思是两个或一对,在华人传统习俗里面,双是个代表吉祥的好字,例如太太若生了双胞胎,大家都会给予双倍祝福,送礼送双数,嘴里说得肯定是双喜临门或好事成双。

事实上,在稍微久远一点的年代,如果你娶了两个太太,并没有人会质疑你对妻妾的忠诚,大家反而还会羡慕你享尽齐人之福。



时移世变,自一夫一妻制实行后,如果你一脚踏两船,则有可能面对通奸或重婚罪名,届时轻则破财,重则坐牢。

从上述的例子可知,即使在所谓的个人婚姻这种私人领域里,许多现代国家的法令都有非常明确的规范,遑论涉及普罗大众利益的公共领域。

宣誓程序圣洁严肃

有鉴于此,砂拉越州民主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因为一度持有“双重国籍”,而在日前遭砂州议会撤销议员资格的事件,确实不让人感到震惊,因为前者看来已抵触了一些法律规范。

众所周知,议员在当选后都必须宣誓才能就任。宣誓其实是一个非常圣洁与严肃的程序,这就好像一个人在法庭作证时,必须宣誓本身所言必是真话。



如果大家没有得健忘症,应该都记得去年发生的“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当时的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因为在宣誓时,做出擅自更改誓词内容及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标语等行为,两人不只引发轩然大波,最终还被褫夺议员资格。

换言之,我不知道陈长锋在宣誓就任的时候,究竟念了什么内容的誓词,惟根据一些宪法专家的评论,则显示拥有双重国籍所引发的问题,肯定比双重标准还严重。

国内宪法律师尼占巴希尔称,我国禁止国民拥有双重国籍,一旦联邦政府搜集到足够证据证明陈长锋曾拥有澳洲国籍,则根据联邦宪法第24(1)条文,陈长锋的大马公民权则有可能被剥夺。

类似议员又当如何

姑且不论陈长锋拥有双重国籍所引发的道德瑕疵,以及不论州议会撤销其议员资格的做法是否合法,他个人的行为肯定将影响所有大马公民,特别是所有曾拥有相同经历的朝野国州议员。

换句话说,假设法庭最终裁决议会有权以双重国籍理由撤销陈长锋的议员资格,则其他类似的议员又当如何?

无论有关事件如何演变,大家务必谨记的一点,就是宪法一早就已阐明禁止国民拥有双重国籍,因此拥有双重国籍这个不当行为,并不是宣称自己已放弃了另一个国籍就可以弥补的。

这就好比JJPTR(解救普通人)创办人不能认为退了钱,就可以假装什么事都不曾发生。

反应

 

时事

法院推翻上诉庭裁决
陈长锋失州议员资格

陈长锋出庭聆审。

(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判决砂拉越州议会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等人上诉得直,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医生丧失州议员资格。

出庭了解案件进展的选举委员会官员透露,将由砂州议长决定是否举行补选,因为本届州议会的任期将在明年6月届满,距离现在还剩不到两年的时间。



由于陈长锋出任州议员已超过3年,加上砂拉越最快年底,或最迟明年初将举行州选,相信该选区不会迎来补选。

埔奕区或不会补选

以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文为首的九司,以7比2多数票推翻上诉庭的裁决,并指砂州宪法第19条款及第72条款,已分别阐明州议会对这类事项有着最终决定权,以及州议会的程序不可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另8名法官是上诉庭主席拿督罗哈娜、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黄达华,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拿督扎瓦威、拿督娜丽妮、拿督王南吉、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哈斯娜。

在澳洲服务30年的陈长锋是在2015年回国服务,并宣布加入民主行动党。他被指在2010年1月20日取得澳洲公民资格,因而引起争议。



陈长锋坚持自己没有双重国籍,并强调自己是合法参选。

2017年5月12日,砂州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黄顺舸在州议会提呈撤销陈长峰议员资格的动议,最终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宣布,经过表决后,州议会以70比10的投票结果通过这项动议,令陈长峰痛失州议员资格。 

陈长锋同年6月7日在古晋高庭入禀诉讼,要求法庭宣判5月12日砂议会撤销其州议员资格的决定无效。 

古晋高庭与上诉庭先后裁决维持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惟砂州议会之后表决通过继续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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