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更新】入屋偷窃被识破
匪挟人质2公里被捕

男子以利刀抵在女人质颈部。

(亚庇10日讯)亚庇今晚发生匪徒入屋偷窃挟持人质事件,一名20多岁女子遭匪徒手持利刀挟持逾2个小时; 警方最后趁匪徒不注意,一涌而上制服,救出人质。

据了解,该名男嫌犯今晚7时45分闯入路阳哥南路依斯帝美桦花园一间民宅偷窃,并在准备逃走时 ,被闻讯而至的警员围捕,就挟持一名女子当人质。



欲用钱赎回人质被拒

警方到场时,嫌犯挟持女人质退出马路。多名警员在场斡旋劝降。

嫌犯以利刀抵在女人质颈部边退边谈,从小时步行至近2公里外的大路。事件引起路人围观。

据目击者透露,家属曾献议用钱赎回人质,却遭嫌犯拒绝。

警方之后迅速封锁现场一带的道路,防止嫌犯逃脱。



警方最终在晚上9时35分趁嫌犯不注意,制服后者,救出人质,并把人质送往医院治疗。

据了解,嫌犯是一名外籍男子,而女人质没有受伤,却饱受惊吓。

据人质的妹妹叙述,其姐姐锺秋仪(26岁)于晚间前往男朋友家。

不料,晚上7时许,匪徒疑入屋偷窃被识破,情急之下,以刀架住锺秋仪颈部逃走。

为免刺激匪徒,当时警方禁止所有拍摄。惟,社交媒体依然流传多个挟持人质的惊险视频。

女人质平安无事

亚庇副警区主任佐治阿都拉曼警监今晚指出 ,27岁的嫌犯当时是闯入路阳哥一间民宅偷窃,而警方接获投报后火速赶往现场,并撞上准备逃走的嫌犯。

“就在这个紧急时刻,嫌犯竟趁乱挟持一名女子逃走。”  他说,嫌犯以利刀一路挟持女人质至1.5公里远的大路,最后被警方制服,女人质则平安无事。

目前警方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及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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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潜入食堂偷饮料快熟面 销售员判监3天罚款300

(吉隆坡15日讯)头巾销售员在某公司的食堂,偷窃4盒饮料和两包快熟面后,今日在法庭面控时认罪,遭判入狱3天和罚款300令吉。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14日晚上8时,在首都金马的WCT私人有限公司建筑商店的食堂,偷窃有关物品,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

推事阿迪卡莫哈末在28岁的被告阿迪布特拉认罪后,作出上述惩处,并也谕令被告即日起入狱服刑,若不缴纳罚款,则需监禁9天代替。

此外,推事庭的另一起案件中,一名36岁的无业男子纳兹鲁阿姆沙尔因未能解释银行户头中为何存有1万8150万令吉,因此被法庭罚款900令吉或监禁2周。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21年3月23日在十五碑的美嘉默东路,从一名女子那边偷取或获得这笔款项。

被告因此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非法拥有赃物),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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