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绑架12天男婴案展8月审

(马六甲25日讯)原订今日开审的绑架12天大男婴案,由于高庭法官病假,案件再展至8月17日及18日。

被控绑架12天大男婴的3女1男被告,即男婴婶婶(女主嫌)、补习中心两名女职员及19岁男子陈杰深(译音)。



4名被告当中,今早只见陈杰深在代表律师陪同下,被带到副主簿官办公室,以取得新的审讯日期。被告家人也在高庭外等候,并把握时间与被告会面。

此案首被告黄维娜(男婴婶婶,25岁)的代表律师是张荣金,次被告黄维怡(22岁)代表律师是马克、第3被告刘婕雯(22岁)由宁加纳登代表、陈杰深的代表律师为依斯赫。(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4人于2015年11月24日约傍晚6时20分,在哥打拉沙马那第三期花园,绑架及禁锢出生12天的男婴余可前,并向男婴母亲索取20万令吉赎金。

4人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三条文,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必须施予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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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假绑票真勒索 中国男越洋骗“赎金”还赌债

(新加坡11日讯)男子被指来新加坡旅游,赌博狂输欠下3万元(约10万5648令吉)债务,竟自导自演“绑架案”,发简讯给姑姑索要赎金,星期一(3月11日)早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刘昌建(33岁),面对一项企图欺骗控状。

警方星期一早上发出文告,指星期六(9日)晚上6时51分接到报案,称有一名中国男子在新加坡遭绑架。

涉事男子来新旅游,原本定于3月6日回国,岂料却没有返回。男子的姑姑后来收到微信信息,指侄儿遭绑架,要求她交出3万人民币(约5552新元,约1万9552令吉)赎金才肯放人。

“绑匪”在简讯中还发了男子的旅游证件照片。

男子的姑姑当时人在中国,收到简讯后,立即通知男子的父亲,父亲担心孩子安危,越洋联络新加坡警方求救。

警方在接获报案的三小时内,迅速确认男子的下落,并在滨海湾金沙一带找到男子,他安然无恙。

初步调查显示,男子3月1日入境新加坡,来新旅游期间,相信赌博后欠下2万至3万元(约10万5648令吉)的债务,他为了翻本,竟自导自演“绑架案”,并传简讯勒索姑姑。

男子没有成功收到赎金,他的手机也被警方没收进行调查。

男子星期一早上被控,他表示不认罪,案展25日进行审前会议。(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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