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废高教基金与免费高教/江振鸿

国家高教基金局(PTPTN)最近指出,因被借贷者拖欠、提供10%至15%折扣优惠以鼓励贷款者还贷,以及考获一等荣誉学位的学生众多(免还PTPTN贷款)等问题,造成入不敷出。当局急盼政府注资以持续经营。

其实PTPTN贷款被拖欠已不是新鲜课题。早前有报道说,一些PTPTN欠贷者受访时,质疑政府为何不实行免费高等教育制度和废除PTPTN,这样大专生就无须再向PTPTN借贷缴付大专学费。



记得上届大选期间,当时的民联也提出一旦执政,将废除PTPTN及提供国立大学免费高等教育的竞选宣言和承诺。当时不少欠PTPTN贷款的朋友都雀跃不已,他们认为欠款可在PTPTN废除后一笔勾销。

我想,废除PTPTN和免费高等教育是两码事。免费高等教育固然是好事,却不代表PTPTN的必要性不存在。基本上,国立大学学费不是很重的负担。

可惠及中产阶级

以我的时代(十五六年前)为例,我在马大的学费一年只是2000余令吉。真正会形成负担的是在外地(家乡以外的城市),即那所大学所在地的生活费。如果一个家庭同一时期有两三个孩子在外地升学,那笔负担可是不小的数目。

对于富裕家庭来说,这些自然都不成问题;而对于贫穷的家庭,他们尚能获得一些政府援助金以应对这些负担(虽然有时杯水车薪);但对于没资格获得任何形式政府援助金的中产阶级来说,这些可都是不小的负担。所以即使是免费的高等教育,也无法帮到这些家庭。PTPTN贷学金多年来的申请条件和批发都相当宽松,让不少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的大专生都能受惠。



欠债还钱无需理由

持平而论,比起银行和金融机构,PTPTN的利率不但非常低、而且偿还期非常长(长达20年)及超低的偿还数目(不超过200令吉),也提供毕业生毕业后6个月内不用还贷的缓冲期,让他们觅职,日后也可利用雇员公积金存款来偿还;当借贷者陷入经济困境无法还贷时,当局也给予很大的商量空间,让对方重组债务。所以我实在想不出贷款者有拖欠PTPTN贷学金的理由,何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从来无需理由。

借贷者不能因为一己之利(欠款一笔勾销)而希望政府废除PTPTN,影响下一代大专生享有这项福利的权利,除非在废除PTPTN及提供国立大学免费高等教育后,有一个很好的替代方案,帮助这些有需要的大专生解决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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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PADU是否多此一举?/江振鸿

PADU系统,似乎多此一举。

首先,因为PADU系统的目的,是为了鉴定相关民众是否符合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如果以普通正常人的思维度之,在输入收入资料的那一块,恐怕只会少不会多,或至少与申报所得税的收入相同(以避免税收局因为收入资料的不符合,而找上门来)。

所以,民众的收入资料,国家内陆税收局恐怕已是齐全,只要PADU系统能与内陆税收局的数据库连线,所有有申报所得税的民众的收入资料,一览无遗。

第二,此PADU系统也需相关民众输入其所负担的人数。

这点意义很重大,因为同样的收入,如果负担的人数不一样,其可支配收入也将不一样。如果有关当局是以扣除负担人数后的可支配收入来决定是否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可也无形中,鼓励我国的生育率,因为这个补贴将是长期性的,不似一些华团那一次性的所谓生育率奖励。

而就如上述收入资料的例子,只要PADU系统能与国民登记局的数据库连线,所有相关民众的孩子乃至父母的这些资料,也将一览无遗。

补贴资格是否公平?

此外,PADU系统也需输入相关民众目前的保险及银行,包括车房和个人贷款的每月偿还负担数(Commitment)。

虽然政府尚未公布这项目标式补贴资格的计算方式,但是如果其计算方式是以收入扣除所有这些车房和个人贷款偿还负担数额后的可支配收入,来决定是否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这则无法令人苟同。

因为同样的收入,有能力买车买房的人,比起没有买车买房且被迫租房帮屋主偿还房贷的人,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是否公平?

同样的收入,那些买大车大房(车房贷偿还负担数额较高)的人,比起只买可负担的车子及房屋的人(车房贷偿还负担数额较低)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是否公道?

而同样的收入,那些理财能力低下,所以得申请个人贷款来偿还因过度花费而造成的债务的人士,却比起因为善于理财,所以无债一身轻的人士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这又是不是对于鼓励人民精明理财的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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