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可向丹政府申请续营业
停业祈祷不影响非回教徒

阿都法达指出,违例商贩将受到对付。

(哥打峇鲁20日讯)吉兰丹州行政议员拿督阿都法达重申,夜市所有贩商都要遵守夜间祈祷时段必须暂停营业10分钟的指示,但这不影响非回教徒贩商,他们若要继续营业,可向地方政府反映及申请,州政府将酌情处理。

他说,根据他向许多非回教徒贩商了解后,他发现非回教徒贩商也对暂停营业10分钟的举措给予正面回应,并认为这是丹州的特色。



他说,实际上,这项举措于1995年,即已故前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领导丹州时期已落实。初时,只是在哥打峇鲁市议会管辖范围内实施,之后在2005年全面在各县议会实施。

地方政府、屋业及青体委员会主席阿都法达今日在记者会上强调,州政府的出发点,是为了让回教徒有充裕的时间履行夜间祈祷,避免贩商因为要招待顾客,而错过了祈祷时间。

他说,州内主要的夜市以回教徒贩商为主,顾客也是以回教徒为主,因此在夜间祈祷时间,也不会有顾客前往购物。

无论如何,他补充,对于非回教徒贩商占大多数的夜市,若非回教徒贩商要继续营业,州政府会酌情处理。

他强调,这项举措只限夜市的贩商,其他商店并不受影响。这主要是一般的商店都设有祈祷室,惟夜市则没有,贩商必须到附近回教堂祈祷。



他认为,这项举措不仅不会影响贩商,甚至可成为旅游卖点,因为这是丹州仅有的特色。回教徒贩商履行祈祷时,甚至无需担心物品会遭人盗窃。

他说,凡违例贩商,都将受到对付。

夜市所有贩商都要遵守夜间祈祷时间,必须暂停营业10分钟的指示。

贸工部长:俯顺丹州民意

(莎阿南20日讯)来自吉兰丹州的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为丹州晚间祈祷时间暂停营业10分钟措施护航,指伊斯兰党执政的丹州,是根据当地人民的意愿这么做。

也是吉兰丹州国阵兼巫统主席的他认为,若丹州人民不喜欢这个决定,日后可以拒绝,但目前这个政策大受丹州人民欢迎。

“在吉兰丹人民眼中,吉兰丹是在做符合人民意愿的事。丹州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因为丹州人民希望在夜间祈祷时段,小贩可以暂停营业,丹州政府才会采取这样的行动。”

慕斯达法昨日出席 WTA Ventures Sdn Bhd 推荐新型豪华摩托车及大篷车活动后,针对之前诚信党副主席拿督胡山慕沙指要求所有小贩在夜间祈祷时段暂停营业举措不合理的言论,如是指出。

“不同州属有不同的优先考量,而各州属政府也需遵守当地人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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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改信回教原住民单亲妈妈 寻求撤女儿人身保护令受挫

(布城18日讯)一名信奉回教的原住民单亲妈妈,在联邦法院寻求撤销10岁女儿的人身保护令受挫,其女儿将会继续留在非回教徒的父亲身边。

以拿督哈敏达星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这名37岁单亲妈妈的上诉。

另2名法官为拿督阿布峇卡和拿督阿都卡林。

哈敏达说,呈堂证据显示,44岁的父亲对女儿拥有4年的的监护权,直到她被上诉人(母亲)带走。

联邦法院认为,今天的裁决不会影响关丹高庭正在进行的监护权诉讼。哈敏达也谕令,这对离异父母和女儿的身分须保持匿名,任何一方不得公开。

此外,三司也驳回这名母亲提出新证据的申请,上诉人在申请中声称其律师不称职。 

去年5月25日,关丹高庭批准女童父亲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谕令女童交由父亲监护,直至高庭对监护权诉讼作出裁决。

女童父亲的律师拿督巴斯迪安告诉法院,这对夫妻于2013年按照习俗结婚,而其当事人的前妻后来信奉回教。

巴斯迪安指出,在其当事人的前妻放弃婚姻并离开原住民家园后,女童由渔民父亲在亲戚和村民的帮助下监护4年。

他指2年后,女童的母亲决定入禀回教法庭争取女儿的监护权,但稍后撤回诉讼并带走女儿,随后在民事高庭入禀监护权诉讼,而父亲则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该妇女的律师莫哈末哈聂夫则认为,女童父亲应该等待监护权诉讼的结果出炉,但他却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

他指该名母亲带着女儿离开,过后父亲来看望女儿,并以其中一名亲戚去世为由,要求将女儿带回家,但他从未将女儿归还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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