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沙布丁:强奸抵触刑事法典
否认建议通过婚姻撤罪

沙布丁:我极力谴责性犯罪。

(吉隆坡8日讯)巫统打昔汝莪区国会议员拿督沙布丁今日否认他日前在国会辩论时,提出迫使强奸犯迎娶受害者,好让强奸罪可通过这段婚姻获自动撤销的建议。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他在辩论时强调,所有的强奸行为,不管是自愿与否,都是属于罪行;不过,应保留法官的酌量权,以让法庭裁决拥有关系的双方,在自愿情况下所发生的法定强奸罪的案件,让这些案件能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16岁是法定同意年龄

他解释,在辩论时,一名国会议员建议修改这宗法案以禁止童婚,然而,作为一名前法官,他根据过往案例的经验并提出的意见是,在特定情况下,目前的伸缩性应该保留。

他说,根据大马的一般情况,在无需父母同意下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1岁,18岁需得到父母同意,法定同意年龄则是16岁。

他指出,在特定情况下,低于法定年龄者可结婚,前提是必需获得他们州的首长所发出的特别结婚准证,或获得法官批准。

“任何人不管年纪多大,只要是跟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是自愿与否,都将被视为抵触我们刑事法典的法定强奸罪,将被提控。”



因此,他说:“为避免任何疑虑,大马和我极力谴责性犯罪,以及大马从不犹豫的根据法律提控和惩罚性犯罪者。

“遗憾的是,失准的媒体报道误导公众,以及造成不必要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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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名成立 杨祖强入禀上诉

(吉隆坡24日讯)霹雳前端洛州议员杨祖强已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以寻求推翻上诉庭维持他强奸其女佣罪名成立的裁决。

高庭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的罪名成立。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杨祖强代表律师拿督拉帕星指出,上诉通知书已在3月5日入禀,法庭还未择定此上诉的案件管理日期。

他今日受询时说,今年3月1日,以拿督哈德哈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

裁决罪成的两票是来自哈德哈丽雅和拿督阿兹曼,拿督柯玛蒂则持异议。不过,法庭将杨祖强的监禁刑期从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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