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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错姓名 错过普查
单亲妈妈购组屋受阻

简群容(右三起)向刘开强、慕占末及纳瓦斯展示本身租户卡及相关资料。右起为陈清珠及麦嘉强。

(吉隆坡4日讯)患有弱听的单亲妈妈早年入住增江北区长屋时填写错姓名,加上平常忙于工作,错失官员上门普查,被列为非居民,恐错失以3万5000令吉购买增江北区人民组屋单位的机会。

据了解,当地长屋分为A、B及C区有逾1000户,目前约有100户居民面对技术上问题,如租户离世等,以致目前不获吉隆坡市政厅优惠人民组屋。



其中该位持有残疾卡的单亲妈妈简群容(55岁)向市政厅咨询委员拿督刘开强指出,她与丈夫、两位子女于1994年入住增江北区长屋C区,丈夫在2003年逝世,自此家里生计由她扛起。

患病独扛家计

“我本身患高压血、糖尿病等,双膝盖因缺胶质及有病痛,曾多次动手术,惟问题无法解决,在多年前已从小贩改当散工。”

她说,因工作不定时,甚至半夜有人介绍临时工也外出,过去数月错过了官员上门普查的机会,直到两个月前住在隔壁的姐姐提起长屋居民将在4月迁往新人民组屋才得悉此事。

“我到市政厅查问,官员却指我的名字不在名单内,只有一次到访时,记录了19岁儿子的名字,所以不能获得单位。”



出席者有吉隆坡市政厅房屋管理与社区组副主任慕占末、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法律顾问麦嘉强及增江北区长屋居协主席纳瓦斯。

“租户卡”姓氏与身分证不同官员拒审核申购资格

简群容的“租户卡”姓氏与身分证不同,以致官员拒审核申购人民组屋资格。

简群容的马来姓氏为“KAN”,惟“租户卡”误植为“KAH”,待她向官员反映要求更正时,电单姓氏正确,但水单姓氏却被改为“KAU”,当进一步投诉时,官员基于只是一般文件不愿更改。

“尽管儿子只是做散工,惟希望可以3万5000令吉拥有一间本身的单位;我过去也不曾拖欠市政厅租金和水电费。”

此外,来自A区77岁的陈清珠也是“租户卡”持有人,惟因住家两旁空置单位遭到外来者侵占及常干扰独居的她。

于是她在数个月前,迁往屋后另一单位居住,而错失官员上门时普查,无法获得优惠购买人民组屋。

长屋居民错失普查求助居协处理审核

刘开强强调,只要长屋居民持有黄色“租户卡”,即有资格获得安顿入住或购买增江北区人民组屋,该组屋预计在本月邀请首相主持单位抽签仪式。

“过去数月,接获约100宗不获得单位的居民投诉,当中有的持卡人逝世、家属名单没更新及官员登门时不在家等因素而错失机会。”

他说,官员正在更新资料解决问题,包括简女士个案,她绝对有资格购买单位。

他也呼吁错失普查的长屋居民,持相关资料到A区居民会所,由居协代处理审核工作;服务时间是每晚8时至10时,纳瓦斯电话为013-388 5313。

他说,增江北区人民组屋共有4幢,其中3幢约1000单位由隆市政厅管辖,另一幢由房政部接管;惟出现购买单位名字重叠问题,即有居民已获优惠购买别区单位,名字却出现在新名单内,当局正过滤除名。

“也因大部分长屋居民都想购买单位多于租,当局将要求房政部多开放120单位,供居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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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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