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破产修正案打造双赢局面
担保人免判入穷籍

(吉隆坡2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尽管破产修正法案将避免担保人面对破产的命运,不过若贷款人无能力摊还贷款,当局将会充公担保人的资产。

她说,2016年破产修正法案将给予被判入穷籍者“第二次机会”,同时打造双赢局面,让欠债者及债权人受惠。



她说,破产者可在报穷生效后的3年脱离穷籍,并自行领取或透过签收挂号信的方式获取脱离穷籍证书。

她今天向下议院提呈2016年破产修正法案二读时说,政府针对1967年破产法令进行8项政策修改,当中包括阻止担保人被判入穷籍及提高破产最低门槛。

拟废债权人反对程序

当局也将设立一项拯救机制,推介单一通令制度,取代接收及惩戒的通令,并成立报穷基金。

阿莎丽娜表示,政府考虑废除债权人反对程序,让破产者,包括担保人、已过世者、慢性疾病者及欠缺能力者脱离穷籍。



“根据报穷局统计,截至今年2月,共有29万2086宗破产及未脱离穷籍的案件,其中58.57%破产者介于25至44岁。”

她说,政府非常关注破产课题,特别是一些人是因为做他人担保人而破产,这群人不应负起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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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该做贷款担保人吗?/史慧娴

你曾经当过他人的贷款担保人吗?担保人在借贷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简单来说,他们是向银行或金融机构保证借款人会还款的人。

在马来西亚,银行有权同时要求担保人和借款人还款。

两类担保人

通常银行会尽最大努力先从借款人那里收回欠款,但实际上它们没义务先向借款人追讨,再向担保人追讨。

担保人通常分为两类:社会担保人和非社会担保人。 

社会担保人是在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承担贷款担保责任。他们通常是借款人的家人或朋友,而不是为了营利才帮助他人。他们可以为教育贷款、个人汽车和住房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1967年破产法第 5(3) 条,社会担保人将不受债权人的破产诉讼影响。

另一方面,非社会担保人是出于盈利目的为贷款提供担保。这可能与商业有关。 

例如,公司董事亲自担保企业贷款,就属于非社会担保人范畴。

1967年的新破产法也为非社会担保人提供了保障。但是,他们不会豁免债权人兑借款人采取的破产诉讼。

谁可成担保人?

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担保人。银行和金融机构通常会有一些必须满足的条件:

> 年满18岁

> 必须清楚理解他们的责任

> 必须自愿同意该角色,没有遭受任何形式的压力或欺骗

> 不处于破产状态

为何要找担保人?

为何某人需要找担保人?可能是以下的原因:

> 没有信用记录

这相当平常,尤其是年轻人和刚从海外回国工作的人。

> 刚换新工作

银行比较乐意放贷给有稳定就业和收入的人。如果你刚换新工作并且无法提供3个月的薪水单,要贷款申请获批可能会很难,因此需要担保人。

> 收入低

低收入者可能无法满足银行或金融机构设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更高、更稳定收入的担保人。

> 信用评分低

信用评分低的人不太可能获得贷款申请批准,因为银行不相信他们能按时偿还债务。有担保人可以减轻银行的忧虑。

> 贷款金额大

个人或商业贷款、汽车贷款或抵押贷款等可能都需要担保人,尤其是金额较大的贷款。

成为担保人坏处

成为担保人确实可以帮助他人获得贷款,甚至可以增加借款人的潜在可获贷款金额,鼓励他们如期还债来改善个人的信用。

但是,如果借款人不及时偿还债务,担保人就有承担债务的风险。

如果借款人违约,担保人自己的信用评分可能会受到影响。最严重的情况下,担保人甚至会破产。

了解权利

根据政府的MyGov网站,以下是担保人在签署协议之前和之后享有的权利:

> 获得已签署的合同副本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文件

> 在签署协议之前了解协议内容

> 要求借款人偿还其未偿还的款项

> 在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了解贷款余额

担保人该遵守的原则

> 在签署协议之前必须了解贷款类型和担保人的义务

> 寻求法律顾问就成为担保人的后果进行咨询

> 确保协议合法

先问这些问题

有意成为他人的担保人吗?先问自己以下这些问题:

问题1:是否充分了解成为担保人所涉及的财务责任?

你必须充分理解自己将要面对些什么,这一点是需要再三强调,并且了解自身权利也是绝对不过分的。也要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是否稳定。

问题2:是否信任借款人能够履行还款条件?

全面评估对借款人的信任程度,以及他们按时还款的能力。如果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不稳定,或者你自己也怀疑他们是否有能力还款,那么就应该三思而后行。

问题3:是否了解需要你履行担保人角色的情况?

必须清楚需要你介入并代表借款人付款的情况,以及银行何时会认定借款人违约。

问题4:是否准备好承担后果?

做担保人是有风险的。 一不小心,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评分,以及你将来获得贷款的能力。你也必须知道,身为担保人的财务义务可能会持续一段较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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