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每个月要供屋子的费用是1400令吉,近来因为手头很紧,一时三刻拿不出钱来供屋子,之前也收到银行的追债电话,我也十分不好意思。
只是没想到,3期没有供屋子就收到律师信,我觉得银行十分无情,毕竟这房子我供了7年,而且每次都很准时,就这次3个月没供就发律师信给我。
我想问,面对这问题,可如何处理或解决?假如要一次过给3个月的供期确是有难度,我可以和银行商讨延迟供期吗?
如今收到律师信,我只要和律师谈,还是和银行谈?请帮我解答,谢谢。
~~八打灵 徐先生
答:很多人不明白,拖欠每个月的供款,其实已算违约。
根据贷款条例,银行有权向你索回未付的金额。
你可向发出律师信的律师行提出你的解决方案,有关律师会替你转达给银行,再看是否能与银行达到协议而延迟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