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0人被控接受逾1145万黑钱

(吉隆坡28日讯)10 名人士包括4 名妇女,今日在安邦地庭被控接受来自洗黑钱活动的1145万6000令吉。

被告们总共面对19项控状,所有被告皆不认罪。



被告沙菲益(44岁)、诺阿苏安(41岁)、诺亚斯敏(45岁)、哈斯里(43岁)、韩沙(59岁)、诺哈雅蒂(46岁)、朱菲卡(28岁)、诺嘉马顿(27岁)、诺莎西拉(23岁)及鲁努哈丝林达(30岁)被控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保释金总额113.7万

控方指被告通过银行户头接受洗黑钱款项,犯罪时间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之间,犯罪地点在加影Prima的马来亚银行、加影都扛路的马来亚银行、无拉港陈明再也花园兴业银行及万宜新镇马来亚银行。

罪成者可被判最高坐牢15年及罚款,罚额是涉及款项的最少五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鲁斯汉批准被告保释,保释金总额113万7000令吉,并将案定于5月3日过堂。



本案由副检察司拉亚依达马斯里沙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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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纳吉1500万 巫统律师涉贪案7月审

(吉隆坡12日讯)巫统法律顾问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涉嫌收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1500万令吉而的3项洗黑钱案,将于7月开审。

莫哈末哈法里占的律师拿督哈斯纳周四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地庭法官苏扎娜昨天择定案件于7月1日和2日聆审,控方将传召20名证人供证。

根据第一项控状,现年49岁的被告莫哈末哈法里占被控洗黑钱,收取纳吉一张为数750万令吉的大马回教银行支票(志期2014年4月16日),并汇入其律师楼的银行户口,而这笔款项被指是非法收益。

身为纳吉数宗民事诉讼代表律师的被告,被控于2014年4月1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联昌银行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及非法收益法令第4(1)(a)条文(涉及洗黑钱),可在第4(1)条文下判刑,最高监禁5年及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和第三项控状,莫哈末哈法里占被控收取纳吉2张大马回教银行支票的非法收益,并汇入其律师楼,分别是志期2014年11月7日为数400万令吉和志期2015年1月21日为数350万令吉的支票。

他被控于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在上述地点犯下罪行,因而抵触第4(1)(b)条文(串谋洗黑钱),最高监禁15年,以及不少于非法收益的5倍,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法庭也择定本案于3月1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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