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撞死夜骑少年案万元保外
女司机被控疏忽驾驶

女司机在面控后,低头回避镜头。

(新山28日讯)涉嫌撞死8名夜骑少年的22岁女司机今日被控上新山交通法庭,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交出护照和驾照,直到审讯结束为止。

女被告随后已缴付保释金,保外候审。 



控状指被告沈可婷(译音)因疏忽驾驶酿成8死悲剧,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是项罪名的刑罚为监禁最少2年,惟不超过10年,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也将面对驾驶执照被吊销至少3年的惩罚;一旦再犯,可吊销长达10年。 

柔佛检察署主任兼主控官罗斯兰马末,基于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向推事莎莉娜建议被告需缴付1万5000令吉的保释金。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法依沙指事件在社交媒体渲染,包括一些报道声称被告是富家女或某拿督女儿等误导性的指控,但被告其实是普通上班族,每月领2000令吉薪金。



他强调,事发后,被告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如今也做好向法庭交出护照及驾照的准备,倘若保释金过高,被告不仅没有能力交保,同时也对家中经济状况造成压力和负担;若不交保,她就得与刑事重犯关在一起。 

他补充,被告已在事件中反省,死者家属与被告家人同样受到影响,并建议法庭减低保释金至1万令吉。

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为慕斯达马。案件将于4月13日过堂。

意外后首次曝光

这起轰动全国的交通意外自2月18日发生以来,女司机踪影成谜,今天被控上庭,首次在公开场合曝光。

她留着乌黑长发和刘海,上庭时戴上口罩,身穿蓝色T恤、黑色长裤,并披上带帽红黑色外套。

面控期间,她摘下口罩,聆听通译员读控状,其父亲坐在旁听席。

面控结束后,她被锁上手铐,在步出庭外面对大批媒体追访时,全程低头不语,随后交保1万令吉。

这次交通事故是于2月18日凌晨3时左右,在新山内环公路位于马慕迪亚回教墓地旁的路段发生。 

少年飙脚车遭撞

当时,一群约有30人到40人的少年骑乘改装小型脚踏车,集结在事发地点的路旁,相信准备要飙脚车,但是,整个队伍遭到一辆闪避不及的日产Almera轿车撞及,酿成8死8伤的惨剧,引起举国关注。 

反应

 

时事

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
女司机无罪释放

在电梯内,沈可婷(中)被记者询问是否有话想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在旁回应:不予置评。

(新山28日讯)轰动一时的“8夜骑少年被撞死案”今日下判,法庭裁定女司机无罪释放。

24岁的女司机沈可婷于今早近9时,在一名亲友的陪同下抵达新山推事庭聆听判决,神情淡定。



推事西蒂哈嘉基于沈可婷在事发时有系上安全带、没有超速、没有使用手机,而且也有使用公路的权利、视野受大树阻扰,以及脚车骑士没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等理由,宣判沈可婷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1万令吉保释金。

归还驾照保释金

西蒂哈嘉说,她是根据46名证人供证及214个物证,而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证据,我尝试问自己是否应将被告定罪,我的答案是‘不’,所以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沈可婷闻判后步出法庭,记者试图询问她是否有话要对死者家属说时,其代表律师则回应不愿置评。



沈可婷是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约3时20分,取道新山内环公路返回士姑来皇后花园住家途中,在靠近马慕迪亚回教墓地旁的路段,撞向一群正在路上骑着改装脚车的少年,造成8名少年骑士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2年至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至少5000令吉至不超过2万令吉。

沈可婷面控时,针对上述控状表明不认罪。

8名死者分别是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岁)、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这宗案件两年前发生,当时多名少年在道路上骑蚊型脚车,被沈可婷驾驶的轿车撞上。(档案照)

没穿反光外套戴头盔骑士危险改装为飙车

西蒂哈嘉指出,根据调查小组到事发现场验证后的描述,指事发路段是小斜坡,虽有路灯照明,但路旁有大树遮挡,限制了驾驶者的视野。

她续说,当时蚊型脚车队聚集在左侧,准备在车道上比赛飙脚车,而脚车骑士早前也将脚车进行危险改装,不仅拆下煞车器,还将手把调低至与座位同样的高度,同时没有为自己配戴安全设备,例如穿上反光外套和戴上头盔。

“加上事发时间在凌晨3时许,驾驶者无法预测前方会有脚车骑士行驶在道路上。”

西蒂哈嘉说,蚊型脚车横行是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警方必须向违例骑士采取对付行动,包括充公脚车。

她希望警方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42条文(LN 166/59),向违规使用蚊型脚车者开出罚单。

“同时也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2条文,充公那些蚊型脚车。”

她说,蚊型脚车在事发地点出没,是许多经常使用该道路的驾驶者都知道的,而且也提出了投诉。不过很少使用该路段的驾驶者并不知道。

西蒂哈嘉也借此提醒所有父母,若疏于照顾孩子,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3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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