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危险驾驶致死他人
司机不认罪冻结驾照

长巴司机莫哈末法立占被带上庭面控,驾照即起被冻结。

(威南28日讯)日前涉及长巴翻覆1死6伤车祸的司机今早被控危险驾驶致死他人时不认罪,爪夷推事官谕令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马上冻结其驾驶执照。

推事官珊苏声明,若被告罪成,不排除将面对驾驶执照冻结长达5年的后果。



根据控状,被告长巴司机莫哈末法立占(40岁),本月27日清晨4时20分,驾驶长巴驶经南北大道北上方向第151.9公里处时失控后突左突右,复翻覆压在路中央分界堤上,导致29岁女乘客诺拉扎当场毙命,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

副检察司阿菲兹说,被告鲁莽驾驶导致女乘客当场死亡,已抵触上述法令,建议以1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条件下保释外出。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1万令吉罚款、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求情,声称他是家庭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太太是家庭主妇,3名孩子都在求学。不过,推事依然谕令马上冻结其驾照。

称为闪避野狗肇祸

据威南警区主任沙费益警监说,车祸发生时,司机声称是为了闪避一只野狗而肇祸。



据警方查悉,被告拥有不良驾驶记录,尚有3张交通犯规罚单未缴,即(1)于2012年超速驾驶巴士、(2)于2004年无戴头盔驾驶摩托车、(3)于2010年违例停放交通车辆。

此案定于5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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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危险驾驶致3摩托车祸 76岁老妇不认罪

(乔治市18日讯)一名76岁妇女在推事庭被控于去年11月危险驾驶,引发3辆摩托连环意外,惟她对3项控状均不认罪。

当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陈瑞蕾(译音)不认罪,推事西蒂努鲁苏海拉因而择定案件于3月8日过堂,允许被告面对的所有控状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禁止其家属骚扰伤者家属。

根据第一项控状,陈瑞蕾被控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约2时15分,在武吉甘蜜路以危险速度驾驶,导致23岁的摩托骑士莫哈末阿菲克发生意外。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危险速度驾驶,导致摩托骑士莫哈末诺依兹利(40岁)和乘客努依尔凡(15岁)发生车祸。

至于第三项控状,被告被控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危险驾驶,导致摩托骑士莫哈末沙米(22岁)和乘客克里斯蒂娜(22岁)发生意外。

被告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法令(鲁莽与危险驾驶),一旦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和罚款介于5000至1万5000令吉。

主控官努鲁阿蒂卡副检察司要求推事以3万令吉保释金的条件让被告所有控状保外。

被告代表律师德夫古马仁然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数额,并指其当事人仅依赖每月1800令吉的退休金维生和需要治疗耳疾。

德夫说,其当事人是警察行政文员,在槟城总部服务了30年。

“我的当事人患有耳部肿瘤影响听力,她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自案发当日起到现在,她一直充分配合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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