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卫长:属受控制药剂产品
美容院禁注射肉毒杆菌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医生表示,肉毒杆菌(Botox)属于1952年毒品法令内受到控制的药剂产品,并是非化妆品,只有注册的医生才有权使用它,美容院是不能提供注射及各类肉毒杆菌的服务。

只允注册医生使用



他说,肉毒杆菌是称为A型肉毒杆菌毒素(Botulinum toxin type A)通用产品,注册于药品控制执法组(PBKD)的产品,而它列在1952年毒品法令内,只有注册医生才可以使用。

“美容院不该使用肉毒杆菌,因这是他们范围以外的权限,并且违反私立医疗保健设备和服务法令(586法令)。”

苏巴马念指出,只有在私立医疗保健设备和服务法令下注册及拥有该执照的私立医疗保健单位才能提供该服务。

“一旦发现有美容师拥有或售卖或使用肉毒杆菌,他们会在1952年毒品法令和586条文下被对付。”

苏巴马念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地不老区国会议员邱思祥提问时,那么指出。



促人民举报违规者

苏巴马念指出,在1952年毒品法令下的违法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而违法的公司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重犯则罚款最高10万令吉。

另外,没在私立医疗保健设备和服务法令下注册或无执照却提供肉毒杆菌服务的个体,可抵触该法令的第3或第4条文。

在586法令第5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苏巴马念吁请人民合作,若发现任何(美容)中心有做出以上违规的行为,可向当局举报,“我们会去监察和对违例者采取行动”。

他补充,卫生部没有阻止人们使用肉毒杆菌,只是希望有关人士能遵守有关“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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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非法为13人打肉毒杆菌丰唇 女子判监2个月

(新加坡27日讯)在网上大打广告后,马来西亚女无照在酒店与组屋单位为至少13名顾客注射肉毒杆菌和进行丰唇填充,被判坐牢2个月。

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张思玲(30岁,译音),她共面对9项抵触医药注册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当局去年6月5日时收到一封电邮,指被告早前在Instagram上打广告宣传医美服务,而被告将在同月28日至29日来新为顾客施打美容针。

调查显示,被告去年6月26日通过兀兰关卡入境。她之后前往一个组屋单位,为一名女顾客在嘴唇与两侧的太阳穴注射填充剂,收取了750元(约2500令吉)的服务费。

被告之后入住位于武吉士密驼路的狮峰酒店。在接下来的28日与29日两天内,她在酒店客房里为至少12名顾客注射填充剂与肉毒杆菌,收取至少1000元(约3300令吉)。

当局接获举报后,于去年6月29日上门突击检查,从客房内搜出了填充剂、肉毒杆菌及其他美容用具。

控方指被告预谋干案,来新前就在社交媒体上贴文做宣传,甚至已经开始与客户预约时段。

控方表示,虽然无人因此而受到伤害,但被告持社交准证入境后立即前往组屋单位,纯粹是为了赚钱,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0周至12周。

被告求情时说,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希望法官轻判,让她能与家人早日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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