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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学生相约垂钓
洪水暴发5溺毙2失踪

搜救人员将其中一名小死者捞上岸。

(新古毛18日讯)8名小学生结伴到河流下游垂钓,不料两小时豪雨引发洪水,将他们冲走,最后只有一人获救,另5人惨遭溺毙,还有2人生死未卜。

这起悲剧于昨天下午约5时15分,发生在雪州武吉柏伦东SKC河。



当局认为河流上游水量暴升,是此次悲剧的肇祸原因。

5名死者分别是9岁的阿米鲁哈其米、沙里兹万(10岁)、依斯甘达沙(11岁)及12岁的沙里依扎和艾曼菲特里。

2名失踪者是10岁的依克万和12岁的艾曼卡马鲁,两人至今生死未卜,而唯一的生还者是沙希尔(12岁),当时他紧捉一条水管才捡回一命。

沙里兹万和沙里依扎的尸体最早被发现,时间是傍晚6时50分,接着3名死者的尸体才陆续被搜救人员发现。

乌鲁雪兰莪警区主任苏巴马念说,事发前,当地下了一场2个小时的豪雨,相信剧增的雨量造成该河水源头湍急,导致下游河水高涨,引发意外。



“如果平时没下大雨,水位并不高,成人和小孩都可以在河中步行,但昨天河水的源头水高5公尺,导致下游湍急。”

他说,截至今午12时30分,2名失踪小学生依然下落不明,拯救单位已扩大搜寻范围。

他说,警方已将5名小死者的尸体送往新古毛医院太平间,初步解剖证实是溺毙。

艾曼卡马鲁生死未卜。

死里逃生情绪难平复

逃过死劫的沙希尔,事后已被母亲带回霹雳怡保治疗。

苏巴马念说,心有余悸的沙希尔,至今还未平复。他劝请父母时时留意孩子的行踪,尤其是雨季时,避免让他们到河边玩水,以免乐极生悲。

他透露,该河并非首次发生溺毙意外,洪水突然而至,小孩子往往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巨流冲走。

焦急的失踪者家人在现场等待一线生机。

武吉柏伦东SKC河

曾发生多宗溺毙案

受害孩童的家属受访时指出,该河曾发生多宗溺毙案,因此有者曾叮嘱孩子不要到该河去钓鱼或嬉水,岂料孩子偷偷溜去,最终还发生了悲剧。

据悉,这群男生是同学,他们偶尔会相约到河边嬉水,而当天这班男生的同学阿斯拉夫被邀约一起去钓鱼,但因母亲禁止,因此以出席宗教课为由拒绝了同学,才逃过死劫。

哈斯娜一天痛失2孩子

死者沙里依扎和沙里兹万是兄弟,一家人搬来该处仅3个月,平时都在屋外玩耍,没想到这次却瞒着母亲去钓鱼。

一天内痛失两名儿子的哈斯娜(45岁)说,这对小兄弟平时在餐桌上用餐时,还会互喂对方吃饭,如今此情此景只待追忆。

她说,案发前,她还和两名儿子一起吃午餐,没想到下午3时,两人到屋外玩耍,过后就瞒着她与友人去钓鱼。

两名死者在7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5及第7,两人遗体被运往雪州武吉柏伦东坟场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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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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