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狮城小一汉语拼音
新教法受家长质疑

家长叶女士认为,小一课本内的汉语拼音呈现法不当。

(新加坡18日讯)前华文教师申诉,新加坡小一课文上的汉语拼音句首字母竟是大写,而且词句拼音相连接,质疑“新教法”的准确性和正统性。

这名前华文教师叶女士(34岁)申诉,今年儿子刚升小一,她发现儿子华文课文内,每个句首的汉语拼音字母都是大写,而有些词语也出现连接在一起的情况。



“我原本还以为是出版商在印刷时出现错误。后来看到儿子老师的听写表也有相同情况,才从儿子的学校老师口中知悉这是新教法。

“我向同样在教导小一的友人查询,她也给予相同答案,并表示是教育部要汉语拼音跟从英文文法的使用而这样做,但我认为这样并不是正确的汉语拼音用法,害怕儿子会学习错误的东西。”

记者也访问一些从中文系毕业的学生,其中以语言学为毕业论文主题的黄先生表示:“汉语拼音中并没有规定不可以使用大写字母,而将汉语拼音连接在一起只不过是标示出词句与否罢了。”

另一名毕业生黎小姐也赞同,她表示:“只要学习的目的达到,并无所谓正统与否。”

教育部:更易辨别词语和句子



新加坡教育部课程规划与发展署助理署长王燕燕受询时表示,教育部网站上的《家长指引》内说明,为帮助孩子建立词语和句子的感觉,课本才会使用这种方式。这样能让孩子更容易辨别词语和句子,更有效地学习口语和阅读。依据2012年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这种呈现方式已在世界各地的汉语教材中普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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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教育部发购报通令 中小学只买3家国语报章

(布城11日讯)教育部指示全国所有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购买3家马来媒体的报章,其中小学需购买3份,而中学则购买15份。

根据教育部发给各州教育局及县教育局的通令,这三家马来媒体分别是《马来西亚前锋报》、《每日新闻》及《阳光日报》。

根据通令内容,所有学校必须购买的只有马来报章,不包括其他语言的报纸,如英文报、中文报及淡米尔文报章。

教育部在通令中提出,指示购买报章是符合昌明大马的6大核心之一,即可持续性,也就是通过知识和本地才能打造平衡的生活素质。

“教育部旗下的所有教育机构受促购报,以在学生群体内培养阅读文化和巩固对阅读重要性的醒觉。”

“主流报章应该成为学生的读物,好让他们对于地方、国内和全球的时事进展都有了解。”


通令附上的购报指南规定:

— 小学须购买3份马来报,即1份《马来西亚前锋报》、1份《每日新闻》及1份《阳光日报》

— 中学须购买15份马来报,即5份《马来西亚前锋报》、5份《每日新闻》及5份《阳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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