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无法证明无国籍
2男孩申请公民权被驳

(布城16日讯)上诉庭今日分别驳回两名在我国出生的男孩提出的公民权申请,因为他们无法证明本身无国籍或没拥有其他国籍。

其中一案是林振贤为6岁儿子申请公民权,上诉庭裁决,尽管男孩在大马出生,但不能授予公民权。



上诉庭法官拿督峇达莉雅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毫无争议,文件证明第二上诉人(男孩)是在2010年10月6日在同善医院出生,这符合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或1(e)条文阐明的出生地要求。

“问题出在他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第14(1)(b)条文要求,即不是其他国家的公民。”

找不到亲生母亲

她说,男孩是林振贤与泰籍妻子所生,男童出生时,两人并没有正式结婚,造成孩子是私生子,意味着并非无国籍,而必须更随生母(泰籍母亲)的国籍。

“尽管第二上诉人的父亲是马来西亚人,惟基于其私生子身分,第二上诉人不能跟随父亲的国籍。



“就现有的证据看来,上诉人无法证明第二被告不是其他国家公民。”

林振贤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说:“我们不能送他到泰国,他不会说泰文,我们也不知道他的母亲在哪,现在却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他真的变成无国籍了。”

林振贤在宣誓书中指出,尽管没有与泰籍妻子正式结婚,但以夫妻之名生活了两年,妻子于2011年孩子6个月大时,不告而别。

他说,尽管多次尝试,仍然无法获知泰籍母亲的下落。

他补充,本身患有严重的心脏疾病,医生诊断指他不久人世,因此非常担忧儿子的未来。

领养儿身分不明

另一宗案件是陈晓明(译音)为领养的儿子陈庆敏(译音)申请公民权被驳回。

法庭指报生纸中缺少亲身父母的资料,无法确定其血统,这意味着上诉人无法确定陈庆敏不是其他国家的公民。

陈晓明代表律师拉蒂花及苏仁德兰指出,将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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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升学公民权遇到问题 黄保俊:可找丹华堂

(哥打峇鲁21日讯)吉兰丹中华大会堂会长拿督黄保俊呼吁面对困境的家庭,寻求丹华堂的协助,无论是升学或公民权问题。

根据他了解,目前在中正小学尚有7名学生没有大马卡,中正中学则有17名学生,至于中华学校也有20余名学生。

他今日在华总Carlsberg教育基金2024年大专生助学金颁发礼仪式上,致词时这么说。吉兰丹州共有21名大专生获有关助学金。

上述大专助学金计划由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与大马皇帽集团联合推动,今年共拨出100万令吉的款项,资助国内有需要的大专学子。

申请者可获取一次性的3000令吉助学金。

黄保俊说,这是第2次颁发上述助学金,相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无论如何,他希望学生们用功读书,就算家境不好,也不要放弃继续念书的机会。

他说,有很多社团组织都有提供奖助学金,面对问题的家庭也可向丹华堂反映问题,他们将通过各管道给予协助。

出席者包括丹华堂副会长黄健凯、秘书辛再扬及理事潘心川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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