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聘黑劳被控贩卖人口
女商人哭求保外照顾病儿

陈宝银庭上大哭,要求保释以照顾生病的孩子。

(北海15日讯)被控贩卖人口,女商人在庭上大哭,要求让她保释外出以照顾生病的孩子,法官过后准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来自威南的被告陈宝银(译音,35岁),被控于2015年至2017年2月1日下午3时30分,强逼19岁的印尼籍女子尤丽雅娜在高渊一间咖啡店内劳役,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走私移民法令第12条文。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15年监禁及罚款。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在西华兰吉尼副检察司建议不准被告保释时,当庭大哭,哭求法官让她保释。

生意一落千丈

被告解释,她有两名分别4岁及7岁的孩子要照顾,其中4岁的孩子近日发烧,需要人照顾。她哭说,自发生这件事后,其生意一落千丈。

法官诺哈雅蒂聆听被告的哭诉后,批准如上,并提醒被告于4月10日过堂,需聘请辩护律师。女被告全程靠通译员协助聆听控状及传达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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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女子卖淫 母子与老鸨被控贩卖人口

(新山7日讯)母子联同印尼籍老鸨涉嫌诱骗两名女子下海卖淫,被控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贩卖人口),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或罚款。

涉案的母子分别是卢远梅(译音)和42岁的田志清(译音),他们今早9时现身新山第二推事庭,而另一名被告努鲁哈斯娜(26岁)则是被警员押上法庭。

努鲁哈斯娜是本案的第一被告,田志清是第二被告,母亲卢远梅是第三被告。

第一项控状指控3人于今年3月14日至19日下午3时,在新山旧马西路的按摩院,诱骗一名25岁的印尼女子卖淫,因此触犯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则指3人今年3月17日至20日晚上9时,在新山马西新村一间住宅,出于同样目的诱骗29岁的伊班女子卖淫,触犯上同样的法律条文。

承审推事莎米妮择定案件展至5月8日过堂,检控官柯德斯维丽因此提出每人3万令吉及呈上护照予法庭保管的保释条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哈鲁丁则求情说,第一被告已离婚,需要负担留在印尼的2名孩子的生活费。

此外,他指第二被告患有心脏病及糖尿病,也需负担2名孩子,第三被告则刚动完心脏手术,并且需要照顾4名孙子,请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款额。

推事莎米妮最终谕令第一被告缴付3万令吉保释金及提交护照,第二和第三被告则需个别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交上护照以及由2名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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