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贸消部呈修正案严惩违法商家
吃秤头最高罚5万

(吉隆坡13日讯)吃秤头要重罚,最高罚5万令吉!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今日提呈修正1972年磅秤及测量法令,以重罚使用不符合规定磅秤的商家。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今日提呈2017年磅秤及测量法案,并寻求在本次下议院议会通过。

修正案阐明重罚的部分:

●使用未经当局批准的磅秤,最高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4万令吉。

●假磅秤欺骗顾客,罚款从5000令吉提高至5万令吉。

●第14B(6)条文,使用未被当局批准、获得当局盖印及审核的磅秤,触法者面对的最高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4万令吉;原本列明的监禁刑罚不超过3年照旧。



●第16条文,使用没有归零磅秤过失,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4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当局也会充公磅秤。

●新增第28(3)条文,任何人若拥有虚假磅秤的文件却知情不报,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4年,或两者兼施。

每年检查磅秤

小贩所使用的塑料转针磅秤都会经过当局检查及发出校准贴纸,磅秤每年都必须接受检查和校准一次,加上安全丝后,商家或小贩难以在磅秤上动手脚欺骗消费者。

反应

 

要闻

包装公司吃秤头? 850包食油被充公

(马六甲15日讯)由于补贴包装食油不足于1公斤,甲州一家食油包装公司遭贸消局充公850包包装食油。

甲州贸消局局长诺丽娜表示,当局是昨天下午3时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包裝食油并未达到包装塑料上所标示的一公斤。

她说,执法人员上门检察时,该厂家正在包装有关食油及装箱,执法人员抽样检查重量时发现少于1公斤,例如0.92公斤、0.93公斤等。

她说,虽然厂家解释是秤出现问题,惟当局将交给专业技术组展开调查,并继续监督有关包装厂的运作。

她说,当局过后援引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5(1)(b)条文,当场充公850包食油进行调查。

涉及者一旦在该条文下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25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50万令吉。

诺丽娜是与甲州行政议员魏喜森一起率队检查2间食油包装厂后,这么说。

她指政府仅发出食油补贴给甲州12间食油包装厂,该厂是第一间被发现疑违例的单位。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