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马青不认同土权组织言论
“国家原则体现宪法精神”

吴健南(左二)质疑为何国家原则不能纳入宪法序言。左为黄绍敏;右起为祝伟文、黄诗忠与黄俊益。

(吉隆坡11日讯)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遗憾土著权威组织反对将国家原则纳入为联邦宪法序言;相反地,马青认为国家原则能体现宪法的精神,议员们未来也应遵循这些原则来修宪。

他指出,土著权威组织指把国家原则列入宪法序言将威胁巫裔权益的言论纯属片面之词,也不中肯。



“更何况,这番言论对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父亲,即已故首相敦拉萨不敬,因为后者是国家原则的提倡者。

议员遵循原则修宪

“国家原则和宪法没有冲突,而且其中的‘维护宪法’原则也显示两者互相配合。”

吴健南在记者会上说,马青曾提议将国家原则纳入宪法序言,并非毫无意义。

“国家原则能体现宪法的精神,而且议员们未来也要遵循这些原则来修宪;既然印尼能将本身的建国原则纳入宪法,为何我们不能?”



促政府勿接受355法令

吴健南指出,一些和马青就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修正案展开讨论的非政府组织,都希望政府不要接手该法案。

不应该超越宪法

他认为,任何有意修改的法令都不应该超越宪法,各州宗教法令不能超越民事法令。

“修改355法令的课题已被宗教化,也看不出修改该法令的必要性,就连伊斯兰党和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都无法答覆。”

他认为,一旦修改355法令的法案获得通过,我国社会势必面对冲击,希望纳吉能聆听民意,不要接受有关法案。

与会者包括大专青副会长黄绍敏、马青雪州法律局主任黄俊益、马华彭亨联委会法律顾问拿督黄诗忠和青团运会长祝伟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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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联邦法院恢复高庭裁决 依布拉欣须赔15万给林冠英

(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恢复高庭裁决,谕令土权组织和其主席拿督依布拉欣须在一宗诽谤诉讼中,赔偿15万令吉予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以拿督娜丽妮为首的三司是以2对1多数票批准林冠英的上诉,以撤销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的判决。

本日庭审是通过Zoom进行。

法官拿督哈敏达星在宣读判词时说,一名公职人员,不管他是以公职或个人身分兴讼,都不会被禁止提出诽谤赔偿要求。

娜丽妮的看法与哈敏达星一致,而另一名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持则持有异议。

法庭也裁决林冠英可获5万令吉堂费。

阿都拉曼瑟比说,林冠英是以公职身分提出诽谤诉讼,但却没按照政府诉讼法令的要求,由政府法律官员代表他,而且代表他的律师事务所也没获正式授权。

林冠英2012年起诉7答辩人诽谤

林冠英是在2012年起诉7名答辩人诽谤,他指称土权党已故前宣传主任鲁斯兰于2011年10月1日在土权党网站刊载一份声明,影射他向新加坡泄露国家机密,危及国家安全。

2015年3月26日,高庭裁决新海峡时报集团、其前集团编辑拿督赛纳兹里、马来前锋报集团、其前集团总编辑拿督阿都阿兹、土权组织、依布拉欣和鲁斯兰须为他们的诽谤之举负上法律责任。

高庭谕令土权组织支付15万令吉,以及《新海峡时报》和《新海峡时报》各支付20万令吉的赔偿。

 2019年3月5日,林冠英只针对土权组织和依布拉欣提出上诉准令申请。不过,林冠英在去年9月22日的联邦法院上诉庭审一开始,就撤回向已故鲁斯兰所采取的法律行动。

林冠英是在2019年7月取得上诉准令,以就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他在2019年3月5日,撤回就《新海峡时报》和《新海峡时报》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因为这两家媒体集团同意遵循高庭的裁决,各别赔偿他20万令吉。

林冠英也是前槟城首席部长和前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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