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阿兹敏:携手执政中央没问题
“雪州方式”与伊党合作

阿兹敏阿里(中)在苏丹后诺阿斯晋(左二)等人完成5公里马拉松后前往迎接,左为诺鲁阿斯钦、右起黄洁冰及珊希达。

(莎阿南5日讯)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以雪州政府为例,说明跟伊斯兰党的合作可沿用“雪州方式”到执政布城都没问题。他也是雪州大臣,公正党已表明立场将继续与伊党合作,同时感受到两党的合作谈判来之不易,因此也理解土著团结党跟伊党洽谈合作同样面对类似问题。

他说,土团党不放弃与伊党的合作谈判是明智做法,因为领导必须有接纳歧见的魄力,以共同的大方向合作及执政。



他今早陪同雪州苏丹后诺阿斯晋主持“第5届大马女子马拉松”鸣笛及挥旗仪式后这么说。

尽管伊党不是希望联盟成员,不过伊党仍与希望联盟组成雪州政府,并在州政府里出任州行政议员职。

阿兹敏表示,彼此之间的合作不可能在一朝一夕的会议中达成,因此就算谈判超过之前设下的一个月期限,若仍存在洽商、讨论空间,还是应延续下去。

雪政府模式是最好榜样

阿兹敏说,雪兰莪州政府是最好的例子值得大家学习及仿效,而且有关方式能在雪州实践,换言之到布城执政也不是问题。



“我们承认各成员党确实在一些课题上持有歧见,但是大家最终却能通过协商接纳共同政纲,以国家及人民利益作为执政目标。”

他相信每个政党都有共同意愿,即打击国内贪污问题、为教育及经济政策进行改革等,因此只要最终谈判能接纳共同政纲框架,其他的分歧问题都不会是最大的障碍。出席嘉宾包括雪州旅游局局长诺鲁阿斯钦、大臣夫人拿汀斯里珊希达、议长杨巧双及行政议员黄洁冰等。

人民希望在野党团结

针对伊斯兰党提出修订355条文已引起华社不满,而在野党坚持与其合作是否招致失民心问题时,阿兹敏不认同,人民仍希望在野党之间能够团结合作,甚至不要看到成员党之间出现争吵局面。

“以雪州为例,成员党之间确实对355条文有个别看法,但在共同政纲底下,大家都认同放下歧见,朝大方向发展及执政,因此雪州伊党成员都非常支持州政府推行的各项政策。”

询及有关共识是否获得伊党全国领袖的认同时,阿兹敏表示,州政府立场鲜明,雪州伊党若要参与执政,就必须解决与中央领袖之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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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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