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罗章武:交易习惯不同
马中行商先了解法律

唐仁君(左起)向刘国民及罗章武解释中国法律。

(吉隆坡27日讯)马来西亚中国法律联合会会长罗章武提醒在马的中国公民及在华的大马公民,包括商人,基于两国商人交易习惯大相径庭及其他因素,因此,法律上应做好未雨绸缪,而非亡羊补牢。

他说,尽管英美法与大陆法存有差异,但原则上大致相同,惟交易习惯则不同。



互不承认律师地位

“例如说,大马的商业交易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中国来得少,因为在大马,律师介入频率高,如购买房产等,律师皆提早介入监督交易过程;中国企业则甚少有类似的习惯,他们通常只有在惹上官司,才会向律师求助。”

他说,换句话说,大马在事前的犯罪防范工作较中国佳,因此大马国内商业纠纷案件相对的少。

马中法律联合会会长罗章武律师在该会顾问拿督威拉刘国民及中国南通市律师唐仁君陪同下,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这么说。

他说,随着中国开放及推行一带一路倡议,鼓励商家向外谋取市场之际,有意在马开拓业务的中国商家,需要大马法律服务时,可咨询该会。



“由于两国均不承认彼此的律师地位,因此中国律师只能起到引导的作用,在马经商,仍需大马律师的实质建议及意见;反之亦然。”

马中皆不承认“阴阳合约”属犯法

除了在马的中国人,在中国遇上麻烦的大马人,也可向该会求助,罗章武以该会接获的案件为实例,娓娓道来。

他举例,大马人在中国出售土地,为了“避”税,拟制“阴阳合约”而未能收到买家款项。

他解释,“阴阳合约”意指拟定两份土地售价不同的合约,一份是实际售价,另一份为比实际售价低的合约,然后买卖双方协议,以后者来计税,以此逃税。

“其实,马中两国的法律,都不允许这类的犯罪行为,买卖双方必须以实际交易价格来缴税。”

他强调,主要因为买卖双方在交易前没咨询律师,不熟悉法律而“误入歧途”;为了协助马中两国人民降低法律风险,避免他们走冤枉路,该会应运而生。

避税与逃税不同

他解释,避税与逃税有天渊之别,他解释,民众可通过律师的专业意见及协助,来合法化及正当化避税,逃税则绝对是违法的,上述“阴阳合约”便是一例。

回到上述个案,他说,该会正与中方的律师商榷,之后将给予当事人适当的意见,如上诉等法律动作。

创办近半年求助者多为中国人

罗章武说,目前向马来西亚中国法律联合会求助者,大多数为中国公民及留学生,常见个案包括劳资纠纷、工作准证合法与否、护照被扣留、租约问题、不满学校安排等;诸如此类的法律紧急援助,该会皆不收费,特别是针对学生,除了涉及商业利益的案件。

“不过,企业一般上都备有本身的资讯律师,甚少向本会求助。”

义务律师遍布全国

早前,他接受本报电访时说,所有通过该会对接的法律援助,均以个别律师及案件计算,该会分文不收。 

“这也是大马律师公会的规定,联合会不得收费,而仅扮演一个提供法律援助的平台,并禁止处理法律事务。

“我们在接获求助电话后,将扮演协调角色,根据案件类型及地点来做分配,目前我们的义务律师已遍布全国各地。”

他说,若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未闹上法庭,这些义务律师基本上也不收费。

目前,除了设有中国领事馆的吉隆坡、亚庇、槟城及古晋外,该会在聚集大量中国公民的州属,也备有义务律师,如森美兰、柔佛及马六甲。

未满1岁的马中法律联合会是在去年7月20日,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是非营利的法律专业组织。该会也邀获两名退休的法官,即曾任大马联邦法院大法官丹斯里冯正仁及上诉院大法官的刘国民,担任顾问。 

今年正式招募会员

此外,该会计划在去年奠定稳健根基后,今年正式招募会员,不符合入会资格者,可暂成为附属会员或志愿律师;截至1月2日,该会拥有127名会员,国籍涵盖中国、澳洲、美国、新加坡、泰国、南非、西班牙等,以及两名本地原住民律师。

中国取保候审费时费力

你对中国法律了解多少?

一名大马商人在中国销售仿冒商品,遭中方执法单位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及最值得花费时间及精力的行为即是代为取保候审。

2情况获准取保候审

唐仁君解释,中国普遍上获准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两种,第一,若罪行轻微,在中国被判缓刑,无需实际服刑,便能以担保人取保候审;若涉案款项超过20万元人民币(约13万令吉)需服刑,则不得取保候审。

“第二,若案件刑事调查程序已终结,而嫌犯取保候审不影响案件侦查及处理,也可获准取保候审。”

刘国民指出,这与大马法律有别,在大马,刑事案件除了面临最高刑罚死刑的贩毒嫌犯,否则都能获得保释,包括所谓二级谋杀的误杀;只要缴付2000至5万令吉不等的保释金及拥有担保人即可,胥视罪行轻重而定。

“已被判监禁者,可在上诉期间获得缓刑,并能获准保释。”

勿因语言不通坐冤枉牢

一些中国公民因语言不通而在大马坐冤枉牢。

马中法律联合会促请被误会违法的中国公民向该会求助,否则过了上诉期限,为时已晚。

罗章武举例,一名中国人在马无意间发现朋友家私藏象牙,但该中国人却被本地警方逮捕;由于语言不通,该会协助解释及处理,因而获无罪释放,否则无端端坐牢。

“芙蓉则有一个反面例子,一名中国嫌犯因语言不通,法官询问是否认罪时,他当场点头认罪,而被判监禁。

“没办法……除非是特殊情况,否则过了(判决后)14天上诉期限后,便无效。”

他强调,马中法律联合会的角色,主要是作为衔接两国法律的平台,让两国人民了解及认识彼此法律的不同之处,以便在越洋跨国处理各种事务时,切记遵纪守法,以免无故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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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仅寻对接平台提供援助
马中法律联会不收费

(八打灵再也29日讯)马来西亚中国法律联合会会长罗章武律师指出,所有通过该会对接的法律援助,均以个别律师及案件计算,该会分文不收。

“这也是大马律师公会的规定,联合会不得收费,而仅扮演一个提供法律援助的平台,并禁止处理法律事务。”



他今日接受《南洋商报》电访时说,每宗案件复杂性及涉及层面广泛程度不一,收费也将胥视个别律师的标准,但该会将拟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该会的目标是成立一个为数百人的法律援助团,为中国居留的大马公民,及在马来西亚居留的中国公民,提供免费的紧急法律援助。

若中国游客或商人不小心在我国发生意外或遭遇不幸,如车祸、被骗、护照遗失等,便能向该会寻求免费援助,以求让来自中国的商旅旅途愉快。 

该会将制定规则,阐明“紧急援助”的定义。 

法律讲座免费咨询



罗章武说,除了紧急法律援助,一些该会有份参与的法律讲座也提供免费咨询,只要不是针对性的案件即可。

“上门或电话咨询都一样,只要针对具体个案寻求意见,我们的律师将进行收费,如若涉及个人商业问题,需向律师预约时间,携带有关的商业合同与律师商议。”

他说,目前该会在吉隆坡、亚庇、槟城及古晋已率先备有义务律师,这些地区需要紧急法律援助的民众,可浏览该会义务律师;该会正积极在各州及地区招募义务律师。

他补充,这些义务律师暂时是在各自的律师行上班,民众必须前往他们的办事处寻求援助。

“我们正计划在各州及地区设立服务中心,希望中资企业能赞助或借出一些交通便利的场地;而大益茶业集团大马分公司首先赞助本会会所,冀望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他说,该会昨日起开放招募会员,其中还吸引一名持有法律系硕士学位的马来律师加入,不少中国籍律师也来电咨询,反应热烈。

欲知详情可拨打03-6252 9459、电邮03-6253 6311、电邮[email protected],或浏览www.MCLCS.org。

9月北京办东盟法官研修班

马来西亚中国法律联合会的成立获得各方热烈响应及欢迎,除了中国代表团前去拜访,该会将与中国商务部国际商务官研修学院,在9月8至21日于北京联办“2016年东盟10国法官研修班”,届时该会将安排其两名顾问退休法官原任大马联邦法院大法官丹斯里冯正仁,及上诉院大法官的拿督威拉刘国民授课。

研修班的授课语言为英语,邀请范围包括东盟国相关部门官员,为数30人,司局级人员年龄不能超过50岁,处级人员不超过45岁。

项目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参观考察两部分;专题讲座包括中国国情、中国法院组织制度、中国法官制度、中国司法改革、中国刑法制度、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国物权法律制度、中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国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法律制度等。

研修班官员还将赴外地进行参观考察,参观当地法院并旁听开庭。

中国商务部国际商务官研修学院(商务部培训中心)中国商务部直属的唯一教育培训机构,已有36年发展历史,是中国全国商务人才及国际商务官员的重要培训基地。 欲知详情可拨打0086-10-69759898-3199、传真0086-10-69759607、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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