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玻宗教司:一罪两刑制造不安
回教徒无需回刑法

阿斯里再努阿比丁

(吉隆坡22日讯)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再努阿比丁认为,回教徒目前并不需要回教刑事法,一个罪行两套刑法的局面,只会制造社会不和谐及不安宁,甚至可能导致回教徒放弃信仰。

他说,回教不容在执法中持双重标准。



“回教徒因为偷窃遭砍手,非回教徒不用,到时可能发生偷车者被砍手,另一名偷了百万的‘贵族’,却不用砍手。

“这将对社会结构及回教形象带来什么?”

应关注更重要问题

阿斯里日前在马来西亚独立阵线举办的“你对回教刑事法认识多少”的论坛上畅所欲言。

他说,制定回教刑事法及不公平的施法,将导致回教徒放弃信仰。



“回教徒目前不需要这套立法。对我来说,如果《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修正法案不会带来好处,最好就是将之搁置一旁,转而关注其他更重要的问题。”

使用“上苍法律”须谨慎

阿斯里指出,回教徒应该探讨其他的问题,譬如善治、环境和腐败,还有如果协助妇女,通过加速离婚案件的审讯,因为很多妇女申请离婚的案件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

他说,这些都是应该首先获得解决的问题,否则回教将被视为对女性不公平。

他说,支持修正法案的从政者坚持它不是回教刑事法。

“如果不是回教刑事法,回教徒就应该被允许发表评论和提供意见,可是这些人士却被标签为反回教分子。反修正法令就被指责反上苍,这是怎么个说法?

“何谓上苍的法律?是不是将罪行的罚款从5000令吉提高到10万令吉,就成为上苍的法律?”

阿斯里说,即使在国内,各州处理回教事务的方式各异,包括一夫多妻制。所以在使用“上苍的法律”时必须非常谨慎。

他认为惩罚的尺寸问题必须经过讨论,因为它不只牵涉到执行,也触及条件、背景、适用性的问题。

宗教被政治化失理性

阿斯里指出,伊斯兰党几十年前,将和伊党唱反调的回教徒标签为“异教徒”,并将联邦宪法视为“无知宪法”,同时警示回教徒,祝贺非回教徒佳节快乐,等同背弃回教信仰。

他说,可是伊党如今变卦了,反过来称说是维护联邦宪法。他强调,“上苍”的法律不应受到政治化,一当政党加入及在自称为上苍法律上扮演角色,事情就很复杂了。

“宗教被政治化后,不会再有新鲜的讨论及促进理性思考和建设性辩论。为何回教徒存有偷窃者必砍手以示回教化的思维?这种思维是错的,这类回教徒从封闭、隐蔽和非整体的方式来理解回教。

“这跟‘回教国’(IS)思维相似,就只是想到惩罚,而非发展。”阿斯里指出,一些在回教上被禁和及视为罪恶的事情,上苍无意将一切交由法庭去治罪。

他以通奸为例指出,如果只有3名行为良好者目睹事发,非法律所要求的4名证人,通奸者将被释放。

伊党热衷标签弃教徒

“不是所有罪恶都必须被带上法庭。回教没有要我们到每一间房间或每一部汽车检查,要当事人出示婚姻证书,以确定他们是否已婚。

“回教徒相信将为所有的罪过受到审判。喝酒、通奸、偷窃等所有罪过。我们死了后,将面对上苍,及为所作的一切负责。没有人逃得过。”

阿斯里指出,回教关乎人民福利、精神发展,加强家庭关系,确保社会和平与和谐。

“可是十几年来,伊党不曾提出这些,反之专注将其他回教徒标签为异教徒,并在祈祷中有两名领祷者(因为伊党不接受由巫统的领祷者来主持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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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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