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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财长行使特权
豁免宗教团体所得税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档案照)
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档案照)

(吉隆坡16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已行使其于所得税法令下的特权,豁免宗教团体缴交所得税。

从2017估税年起



佐哈里是在昨日在宪报上发布的2017年所得税法令(豁免缴税)修正案中,行使该特权,下令从2017估税年起,宗教团体无需缴交所得税。

根据该免税通告,宗教团体或组织从“所有管道取得的总收入”及在所得税法令第77条文下呈交退税表格,将豁免缴税。

该通告阐明,获准豁免缴交所得税的宗教团体或组织,必须是“为了宗教活动或促进宗教发展而在大马成立”,而且并非主要以盈利而营运。

须向法定机构注册

该通告也规定,宗教团体必须向社团注册局,或任何监管有关团体的法定机构注册。



尽管所得税法令第127(3)(b)条文授权财政部长发出法定指示,让任何人豁免缴交所得税,但第127(4)条文却阐明,有关通告必须寻求国会下议院批准。

国会下议院及上议院分別于2016年11月23日及12月12日通过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旨在修正第6章节第13(1)(b)条文,并在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内陆税收局指该法令条文修正后,宗教团体获得的捐款将自动免税,但非捐款的其他收入,包括租金及营业收入则须缴税。

这项课题闹得沸沸扬扬后出现转机,第二财长佐哈里阿都干尼澄清,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对宗教团体不受影响,后者依然维持免税。

他当时指财政部同意在税收法令第127条文下,向任何在大马社团注册局下登记, 或者在法定下注册的宗教团体,发出免税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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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用卡没启用 女子两年后被征550元

(吉隆坡16日讯)女子申请两张信用卡但没启用,两年后却被征收550令吉,所幸最终上诉得直豁免费用。

上诉得直豁免费用

一名女子在小红书发文申诉,表示自己因一时好心申请了2张信用卡,但没有启用,岂料两年后收到信用卡账单,须偿还550令吉费用。

她说,2年前被一名信用卡销售员拦下,一开始拒绝了,但过后基于一番好意,要帮销售员达标,让对方为自己申请了2张信用卡。

她指,销售员当时表明,只要不启用信用卡,就不会被征收任何费用;而女子也因此答应让对方申办。

两年后她突然收到一张银行账单,写明她欠了银行2个月的债务,高达550令吉。

她在细读后,才得知是2年前申请的信用卡被征收的费用。

她展示2年前被寄到家里后依然原封不动的信用卡,显示并没有启用这2张信用卡。

随后她去银行了解,才知道只要申请信用卡,即使没有启用,系统还是会输入资料,因此还是会被征收费用。

所幸女子最后获安排免除有关费用,目前正等待有关银行部门负责人联络,以完成豁免费用手续。

女子还表示,若以后再遇到信用卡销售员,应该一口回绝对方,以免再次陷入这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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