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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坛又出“毒瘤”?
这次指的是慕尤丁和慕克力…

阿都阿兹以“毒瘤”字眼形容被巫统开除党籍的慕尤丁及慕克力。(档案照)

(峇株巴辖16日讯)政坛又出“毒瘤”?

续民主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称退党的甲州4火箭议员为“毒瘤”后,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也以这词汇,形容被巫统开除党籍的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吉打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



也是巫统四加亭区部主席的他说,向来只有巫统开除党内“毒瘤”,领袖的妥善领导机制深受党员信任。

“长久以来,国阵甚少有人退党,有也是被驱逐出党,例如慕尤丁与慕克力,因为他们是‘毒瘤’必须被切除。”

他表示,甲州4火箭议员退党事件证明,该党已不再“清洁”,因而不再获得党员支持。

他昨晚出席民政党四加亭区部“2017新春大团拜暨刘庆忠杯新年歌新秀慈善晚会”时,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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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滥权控状检讨申请7月审 慕尤丁要求上诉庭五司会审

(吉隆坡16日讯)上诉庭择定于7月9日聆审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寻求检讨上诉庭恢复其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滥权控状的裁决,所提出的准令申请。

法庭也将于同一天,聆听控方关于后续问题的初步反对意见和实质问题。

上诉庭高级助理主簿官努鲁阿兹丽娜是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择定上述的聆审日期。

慕尤丁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告诉马新社,在案件管理中,律师团要求由上诉庭五司聆审慕尤丁的申请,但被指示致函予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以考虑此事。

慕尤丁的另7名律师包括拿督古马拉恩德兰和仄丹。

高庭是在去年8月15日撤销慕尤丁的4项滥权控状,惟上诉庭三司在今年2月28日,恢复这4项控状。

慕尤丁在3月27日入禀的申请中,要求法庭撤销上诉庭的上述裁决。

他在申请通知书中指出,上诉庭的裁决无效,因为它并非是依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1)条文所规定的司法权做出。

现年76岁的慕尤丁也是土著团结党主席,他是于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

4项滥权控状指出,慕尤丁以时任首相和土团党主席的身分,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拿督阿兹敏尤索夫合共2亿3250万令吉的贿金。

他被指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间,在布城首相署犯罪。

慕尤丁面对的另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他向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收取总值1亿9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汇入该党的联昌银行户头。

他被指于2021年2月25日至7月16日,以及2022年2月8日至7月8日之间,在吉隆坡中环车站路的联昌银行分行犯罪。

他也在莎阿南地庭被控一项收取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的罪状,此案已移交隆市地庭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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