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把50工程颁妻子公司
政府机构总经理被捕

(吉隆坡15日讯)由于滥用职权,涉嫌把总值约100万令吉的50项工程颁予妻子拥有的两家公司,一名政府机构总经理今天被反贪会逮捕。

反贪会于今早11时展开的一项行动中,把现年62岁的疑犯逮捕归案。



消息指出,疑犯妻子拥有的两家公司分别于2010及2015年创立。

疑犯是于今早在办公室被捕。

根据消息,嫌犯担任政府机构副总经理时,被发现在2014至2016期间滥用职权,他于去年9月擢升为总经理。

嫌犯妻子一并被捕

他被指涉及采购与供应估价过程,他同时也是批准付款予妻子公司的官员。



嫌犯妻子(38岁)也在此次行动中一并被捕。

反贪会已搜查该名总经理的的办公室及住家,其妻子的公司也被搜查。

消息说,反贪会已取得多份与颁布工程有关的文件,作为调查用途。

反贪会调查主任拿督西米证实有关逮捕行动,并指嫌犯将于明天被带往布城法庭申请扣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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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罗兹曼寻求撤销滥权控状 高庭11日裁决申请批准

(吉隆坡4日讯)高庭今日择定于8月11日裁决是否批准纳闽国会议员拿督罗兹曼,寻求撤销其滥用职权控状的申请。

司法专员罗姿玛瓦是在聆听副检察司阿末费沙和罗兹曼(申请人)律师莫哈末拉菲克的陈词后,择定上述的日期。

莫哈末拉菲克在陈词时说,法庭拥有撤销罗兹曼控状的权力,并表示其当事人所面对的控状具有恶意和意图打压,以及是在滥用法庭程序和含政治元素。

“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提控罗兹曼,于理于法都无根据,因为我当事人从来不曾影响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LLPM)董事局的决定,所以,不存在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下的提控元素,即申请人未针对上述公司做出任何决定。”

阿末费沙指出,申请人所面对的控状清楚明了,以及控方将在本案于8月11日开审后提出证明。

“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所面对的控状具有恶意和政治元素,它(控状)是有凭有据的。”

今年4月4日,地庭法官罗兹娜驳回罗兹曼所提出的撤控申请,并择定此案于8月11和12日进行审讯。

罗兹曼接着在5月11日入禀高庭,寻求撤销他所面对的控状。

根据控状,现年57岁的罗兹曼滥用他身为公共机构官员的职权受贿,也就是以纳闽港务局副主席的身分,将作为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营运商的合约,颁给与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关系的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

他被指于2018年3月21日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之间,在布城交通部的副秘书长会议室犯罪,抵触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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