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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格局或重回WTO体系

在“去全球化”浪潮兴起之前,多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兴起,就已经在削弱以WTO为标志的全球贸易格局。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推动的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协定(TPPA)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合作夥伴关系协定(TTIP,即美欧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更是对WTO体系的一次重击,这两个协定一旦达成,将使WTO处于被掏空和架空的状态。



不过,美国大选对这一趋势紧急刹了车。特朗普出任总统之后,很快宣布美国退出TPPA;仍在谈判之中的TTIP也变得希望渺茫。

不仅如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是否将崩溃的问题也被摆上了桌面。

白宫已表示,希望能在今年5月开始关于NAFTA的会谈,可以预计,白宫很快会向国会提交一份通知,表明将开始与加拿大、墨西哥谈判。这份通知一般要求是提前90天提交。

NAFTA崩溃冲击大

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贸易大国来说,NAFTA崩溃的可能及其影响,早已超过了美墨双方的范畴。



美墨两国间的年贸易额达到5800亿美元(约2.6兆令吉)。年出口额达390亿美元(约1731亿令吉)的美国农业界已经写信给特朗普表达了他们的担忧。

墨西哥经济部长瓜哈尔多日前警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崩溃将可能对全球产生巨大影响。

他不确定美国是否将尊重WTO规则,但可以肯定的是,NAFTA的崩溃将对全球贸易稳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由于担心美墨贸易关系的不确定,墨西哥加快了与其他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谈判。据了解,墨西哥正在起草与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双边协定,墨政府还表示,与新加坡和大马的贸易协定是优先事项。

墨西哥目前是世界上签署自由贸易协议最多的国家,已与45个国家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

2协定搁置 WTO受益

TPPA与TTIP的搁置对于亚太地区的贸易格局有重大影响。

在美国大选结果结束后几天,澳洲、大马和其他TPPA签署国的领导人就改弦更张,接受了一项名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自贸协定,中国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

许多亚洲官员私下表示,他们倾向于TPPA,但将支持任何一项哪怕只会勉强保持亚洲贸易势头的协议。

他们表示,最终可能会支持一项名为“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的内容更广泛的区域性贸易协议。

在企业层面,很多亚洲企业不愿等待毫无希望的TPPA,更愿意接受当前可能性更大的贸易格局。

很显然,TPPA和TTIP的搁置对WTO有利,它使得全球贸易格局的天平又重新回到以WTO为中心的格局。

由于担心美国可能将对全球贸易造成破坏,墨西哥已经打算回归WTO规则。

瓜哈尔多日说道:“墨西哥是WTO成员国,这一点是我们的安全网。”

有意思的是,同样属于北美自贸协定内的加拿大也已早做打算,除了已经在2016年秋与欧洲签署一项自贸协定,加拿大正在致力于与南美和亚洲国家签署类似协议。

不会完全回归

应该意识到,贸易格局的重归并不是完全回到过去的WTO格局,WTO仍将维持它在全球贸易规则中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多个区域性的以及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将作为全球贸易体系中的补充形式。

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国之一。2016年中国的进出口规模已达3.6850兆美元(约16.3兆令吉);中国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达到13.8%(2015年)。

毫无疑问,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对中国有重要影响,而中国的国际贸易也对全球贸易有重大影响。中国是从WTO之中受益最大的成员国,中国经济规模从2001年刚加入WTO时的10.9兆人民币(约7.05兆令吉)增长为2016年的74.4兆人民币(约48.1兆令吉),增幅高达5.83倍!

一个以WTO为核心的全球贸易格局显然是中国更加熟悉和更加适应的,也更有利于中国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全球贸易格局正在面临复杂的变化,但总体上正在重回以WTO为核心的格局。这有利于中国继续受益于全球化,也有利于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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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经

电动车补贴排除中企产品 中国向世贸起诉美国歧视

(北京27日讯)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美国阻碍电动汽车制造商,从中国采购电池材料的规定。

中国商务部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通胀削减法》(IRA)及相关规定具有“歧视性”,并且“严重扰乱”了全球电动汽车供应链。

该声明宣布在WTO提起诉讼,并呼吁美国纠正“歧视性”产业政策。

电动汽车行业正日益卷入全球贸易政治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之中。

欧盟可能以不公平补贴为由,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而美国正试图将全球领先的中国电池公司排除在本国市场之外。

美国在3个月前敲定了新电动汽车有资格获得至多7500美元(约3万5250令吉)税收抵免的细则。

该指导方针在今年开始生效,最终将意味着含有来自“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电池组件或原材料的车辆,将不再符合税收抵免资格。

根据该指导原则,任何受中国政府管辖或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公司,包括中国政府机构持股至少25%的公司,都将被视为FEOC。

这些限制也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生产。不过,中国民营企业在澳洲或印尼等不属于FEOC国家的外国子公司,只要不受中国政府控制,将不会受限。

美官员预测上诉无效

新加坡管理大学研究中国贸易政策的高亨利(译音)表示:“从法律上讲,中国确实有理由认为IRA的确违反WTO规则,欧盟也提出同样的观点。”

他还指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赞扬了中国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所做的努力,表示中国应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前官员布拉德·塞瑟表示,这起诉讼不太可能迫使美国改变政策。他在社交媒体X的一个帖子中预测中国的案件将“上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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