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彭丽君要求撤销
挑战反贪条文违宪下月判

林冠英与彭丽君的代表律师,左起哥宾星、雷尔(后左)、希汶峇兰及兰加巴(后右)。

(槟城7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与其前屋主彭丽君挑战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法令第62条文违宪一案,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谕令3月7日裁决。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反贪法令第62条文是牵强的,因为辩方在审讯中途若更改辩词,是不被法庭接纳的,因此他坚持法庭应撤销第62条文,并判决它违宪,同时以联邦宪法第5(1)条文取代。



他说,在法律上,没有人应该被“捆绑”,每个人都有权面对公平和平等的审讯;但62条文下,辩方在审讯中途呈上答辩书,却可被视为事后捏造事实,这种形式与联邦宪法有冲突,因此法庭应裁决以联邦宪法第5(1)条文取代。

他今日在庭外受访时这么说,陪同者有林冠英的其他代表律师雷尔、兰加巴及彭丽君代表律师希汶峇兰。 

律师:条文具歧视性

哥宾星说,马六甲法庭曾有案例,即反贪法令第62条文下,辩方不可在审讯中途呈上任何辩护文件。   

“我们认为这条文违宪,这也是反贪法令第62条文首次被带上法庭面对挑战,因为我们认为这对审讯是个关键;基于我的当事人面对的刑事案,若依据反贪法令第62条文的形式,将会使到我的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坐牢。”  



希汶峇兰也认为,反贪法令第62条文与联邦宪法有冲突和具歧视性,因为它不可在审讯中途加入任何答辩书,因为会被视为捏造。

主控官马斯里指出,反贪委员会法令第62条文并未歧视任何一方,因此并没违反宪法。

他表示,它并未阻止辩方在审讯中途提呈任何文件或答辩书,即使答辩书只是提呈一句话或是保持缄默都可以。因此,他坚持反贪法令第62条文不可撤消。

反应

 

言论

别为搞政治打嘴炮/洪伟翔律师

最近,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和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这两位欢喜冤家又在网络上互相开炮缠上了,主因就在槟城恒毅华中分校升格为行政独立的二校准证事宜。

事缘魏家祥在4月9日,发布了一个脸书帖文,讲述自己前往布城首相署会见首相探讨民生事宜的经过,其中一句提到首相斩钉截铁地承诺会尽快落实恒毅分校升格为二校的申请,引来林冠英的不满和追击,两人随后在网络上发起连续至今的笔战。

林冠英的帖文简单扼要,首先是暗讽非议魏家祥过早邀功,应当跟进确认该申请获得落实,并在两个月内将该通过详情通知校方,那魏家祥才能真正获得来自华社的恭贺,其中酸溜溜的意味浓厚掩盖不住,意思明摆着现时魏家祥还不值得获得恭贺,邀功太早。

自提功绩口说无凭

林冠英在暗讽了这位老对手后,当然不会忘记顺道提起自己过往的功绩,强调早在2020年内阁就已经通过了该项准证,并以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方式在两个月内就已通知该校,但不幸的是这项准证却在喜来登政变后,由魏家祥有份的新政府给推翻,为此魏家祥现时有必要跟进,确保升格事宜落实。

其实,林冠英所说的话是否属实,即2020年的希望联盟政府已经通过了恒毅二校的升格准证,因为毕竟至今都还没有人看到这一个准证,且所谓的通过到现在为止都还只是口说无凭,为此更别提其中是否真无任何附加条件,但姑且就当作当时真已经通过,相信这位前财长不会在此事上说谎,那问题是为何如今新政府却依旧没有主动恢复当时已通过的准令?

由此来看,是否意味着若魏家祥没有主动在脸书提起这一件事,那曾经获得的准令就将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没人再去提起?

无官职仍跟进事件

从这来看,其实应当感激魏家祥即使没有身负任何政府官位,其政党在选举中被选民所教训,近乎遭受灭顶之灾,仅剩两位国会议员的情况下,依旧跟进这一涉及华教发展及学生福祉的一件事,有什么好值得抨击的?

更何况就算魏家祥真的有份撤销此前已经通过的准证,如今他早已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据实抨击他是准证撤销的幕后黑手始作俑者即可,为何要更进一步要求他确保该准证的落实,更要保证没有任何附加条件?正因为如此无限上纲式的无理要求,才会让人觉得林冠英在此事上不过是为搞政治而打嘴炮而已!

其实此事既是造福华社且涉及教育的大事,在魏家祥已经做出第一步,让首相知悉此课题之后,行动党包括林冠英应当打蛇随棍上,以政府内部最大政党的姿态,极力接手促成这一件事才是当做之事。

不然现在搞到40席的大党去监督仅有2席的政府内盟友做事,不是更显得自己的无能和尸位素餐吗?更别说行动党本来就手握掌管华教事务的副教长一职!

做实事,别在为搞政治而打嘴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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