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冒险捡湖中裤子
3童失足溺毙废矿湖

(关丹5日讯)为了捡回弟弟掉进铝土废矿湖的一条裤子,10岁女童与2名好友相继溺毙。

死者是10岁女童努林艾、12岁女童莎莎比拉,7岁男童马哈帝于昨天下午5时到双溪克朗游玩时,不幸在铝土废矿湖溺毙。



据悉,10岁的埃曼哈基米看到废矿湖中有橡胶状物品,试图去拿,自己不小心掉入废矿湖,差点溺毙,最后自行游上岸,但是死者莎莎比拉却为捡回弟弟在求生途中脱落裤子,不小心滑入废矿湖里,随后努林艾和马哈帝救友心切,也跳入废矿湖试图拯救莎莎比拉,结果三人不幸溺毙。

埃曼哈基米昨日在关丹雅富珊医院太平间接受记者访问时,叙述姐姐在废矿湖不幸溺毙的经过。

“我一直阻止姐姐取掉入废矿湖的裤子。”

埃曼哈基米离开废矿湖后,姐姐却因坚持要取回弟弟的裤子不慎滑到,掉入废矿湖淹死。

他表示,昨天下午5时候,他们连同友人共七人一起到事发地点游玩。



事发后,最早到达现场的阿都拉曼(37岁)说,两名死者的尸体先被村民拉到岸上,他试图使用人工呼吸急救。

但后来被告知努林艾还在废矿湖中,他回家取救生衣,并回到废矿湖搜救努林艾。

他说,废矿湖相当深,他的脚碰触到努林艾的尸体,才捞起她。

努林艾的母亲表示,死者死前一个星期,行动古怪,突然要求穿戴白色头纱。她说,死者生前生性开朗,是她的独女,为她的逝世感到难过。

惨遭溺毙的孩童尸体被捞起。

彭摄政王谕清理废矿湖

针对3名孩童在关丹双溪克朗铝土废矿湖溺毙一事,彭亨摄政王东姑阿都拉谕令州内铝矿业者必须及时清理和关闭所有的铝土废矿湖,以免悲剧重演。

东姑阿都拉昨日与王妃东姑阿兹查昨晚接获3名孩童在铝土废矿湖溺毙后,前往关丹中央医院慰问遇溺孩童亲属后,谕令州政府及相关单位采取因应行动。

“彭亨州内的所有铝土废矿湖,应该被填平及用栅栏围起来,同时铝矿业者还要竖起告示牌。”

另一方面,天然资源与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今日发文告促请所有涉及单位都应该负起责任,包括铝矿业者须遵循彭亨摄政王东姑阿都拉的指示,对铝土废矿湖迅速采取相应行动。他也指示彭亨州矿物局局长调查关丹一带目前还有多少个铝土废矿湖,并采取有关行动。

“我们也会寻求一个实施方案,未来强制所有的业者遵守这一指示。”

他提醒各界严正关注上述事件,尤其父母必须加以防范,保障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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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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