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闻判后神色平静
轰毙酒客青年死刑

被告李明文(左)被判死刑后,脸色平静。

(怡保18日讯)狮美新村大街茶餐室枪杀茶客案的被告,在怡保高庭被判罪名成立,缳首死刑。

被告李明文(译音,39岁)闻判后一脸平静,由庭警扣上手铐带走,其亲人未出现。



茶餐室扫射1死2伤

枪杀案于2013年7月28日晚上约10时在狮美新村大街附近一间茶餐室发生。当时一名枪手乘车到来,开枪射中锡克裔男子后,再朝4名同桌喝酒的男子扫射,其中两人受伤,锡克裔男子被送医后身亡。

警方过后在巴占新村追缉侦凶,在一场枪战中逮捕4名毒贩,包括华裔枪手。

法官哥美蒂沙比雅今日指出,法庭接受证人的指证,被告是开枪杀人者,因此判被告的3项控状罪名成立,其中刑事法典302条文罪成后,唯一刑罚是死刑。

3项控状指被告于7月28日,在狮美新村大街附近一间茶餐室外,开枪射死锡克裔男子再斯拉温德星,触犯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被告被控同时企图谋杀2名男子沙比星和郭如江(译音),触犯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

被告2013年9月20日在怡保地庭被控,2015年6月16日移交怡保高庭审理,有14人出庭作证,其中两名目击者为重要证人,被告则仅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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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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