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恶搞,还是抄袭?

2012年,美国洛杉矶籍的设计师——塔拉马丁(Tara Martin),成立了一个专恶搞经典名牌包的“My Other Bag”。 



4年来,她将多款在全球热销的经典名牌包,包括Louis Vuitton、Hermes、Chanel和Celine等,以漫画手法呈现在棉质的托特包上,借此向女人的爱包致敬。但这样的恶搞行为,看在不同人的眼里,明显有不同的看法。

多年来,虽然累积了不少的忠实消费群体,包括谢西嘉奥巴(Jessica Alba)、谢西嘉贝儿(Jessica Biel)、嘉蒂荷姆丝(Katie Holmes)及肯黛尔珍纳(Kendall Jenner)等好莱坞巨星,但跟被恶搞的对象也结下了梁子。

2014年,不甘被恶搞的奢侈品集团“LVMH”,终于对“My Other Bag”发起多项指控,包括商标稀释、违反公平使用原则、商标侵权和版权侵犯等;2015年,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却以“恶搞是隐晦的赞美”为由,宣判控方败诉。

但LVMH集团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已在数周前驳回LVMH集团的上诉请求,并强调“My Other Bag”是恶搞,不是抄袭……理由?



法院3项说辞

以下就给你简述法院的3项说辞:

(第一)虽然被告的部分包款,确实跟控方旗下的奢侈品牌Louis Vuitton的经典包很像,但两者之间的品牌定位及消费目标都不一样;因此被告对控方的商标使用,很显然是幽默和戏谑的目的,而不是诱导消费者混淆二者。

(第二)被告是以“可辨别手法”去模仿Louis Vuitton的经典包设计,有意识地和控方的形象作出区别;再搭配“My Other Bag”的标语,明确表达出被告的托特包,并非控方的经典包的概念。

(第三)而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还能帮助控方体现品牌设计的独特性,因此控方应该视之为一种“隐晦的恭维”,并值得会心一笑,而不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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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视频】男子私筷恶吃餐厅红姜 判囚2年并罚款

(大阪16日讯)日本2023年曾发生一连串连锁餐饮店遭恶搞事件,包括寿司郎、藏寿司等都受害。

《日本时报》报道,大阪地方法院15日宣判,当年在该市一家吉野家(Yoshinoya)牛肉饭速食店故意用沾满口水的私筷,直接恶吃店内的公共红姜的35岁被告岛津龙,监禁2年余并处罚款。

据报道,岛津龙2022年9月前来大阪的吉野家速食店恶搞,故意用私筷恶吃公共红姜,同伙冈敏秀则拍摄并上传网络。两人被捕后辩称“只是想让大家看看搞笑的事”。

大阪地方法院法官高桥里奈本月15日那天表示,岛津龙当年的行为不只对店家造成负面影响,更是自私、恶意的犯行,对其判处2年4个月徒刑并罚款20万日元(下同,约6367令吉),至于同伙冈敏秀则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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