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把申请人资料改为残疾者
4移民官私吞护照费被捕

疑犯被带上莎阿南法庭申请扣查。

(吉隆坡10日讯)看准残疾人士享有免费申请国际护照的优惠,雪兰莪州移民局4名官员疑涉及私下把国际护照申请人资料修改为残疾人士,暗中把每本200令吉国际护照申请费下袋,被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逮捕。

4名嫌犯是在2014年开始涉及这方面的活动,经过移民局内部稽查后被揭发,估计这嫌犯平均每月“经手”这类护照超过100本,造成雪州移民局蒙受损失近100万令吉。



消息说,4名年龄介于31至39岁嫌犯包括2名女官员,昨日下午3时30分在雪兰莪州移民局被捕。

据了解,负责处理马来西亚国际护照申请及依照程序向申请人发出合法收据的嫌犯,在申请人不知情下,在系统中把申请人的资料改为残疾人士,把200令吉申请费占为己有。

消息说,由于这批嫌犯操纵护照申请审批系统,相信这类不法事故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州属的移民局。

所有嫌犯今日被带上莎阿南法庭申请扣查,从今日开始被扣留6天助查。

其他分局或也涉及



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阿占巴基受询时,证实上述逮捕,他说,反贪会将深入调查有关案件,也不排除全国众多移民局分局也有这类问题。

他说,这类问题不容受到忽视,因为它不止造成政府蒙受损失,滥用残疾人士的权益,也侵犯政府为残疾人士所提供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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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及时获取信息 残疾者生命受威胁

【信息无障碍:一个都不能少·上】

报道|游燕燕   摄影|主办单位提供

针对残疾群体的需求,大部分人关注的是无障碍设施便利,有多少人发现,残疾群体也面临信息障碍?你又知不知道,信息障碍也将威胁残疾者的生命?在现今科技发达的网络时代,其实隐藏了不少信息无障碍功能,它们有哪些?

截至2022年,在马来西亚3380万总人口中,残疾人口占15%(约507万),其中只有1.8%注册于社会福利部。换言之,还未注册的残疾者数量并不少。无论残疾者属于哪种残疾类型,比起一般人,他们都很难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参与社会,甚至连获取信息也面对种种阻碍。

大马国际回教大学(IIUM)残疾服务单位主任鲁兹塔阿敏博士指出,有研究调查显示,当天灾发生时,残疾者(尤其是听障者和视障者)的生命最先受到威胁,原因之一是他们无法及时获取信息。

“这表明了及时获取信息攸关性命,尤其当发生紧急状况时尤其重要,这也包括疾病或病毒传播(如冠病)的最新消息。此外,电视广播节目也是文盲群体(一部分是残疾者)的主要新闻和信息来源,同时也能为偏乡地区的孩子提供教育知识,以达到教育目的。”

享有平等权利

为了提高大众对信息无障碍课题的关注,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内容论坛(CMCF)及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较早前在线上联办了一场主题为“信息无障碍”的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残疾组织代表、广播业者及媒体工作者参与,旨在鼓励利益相关者积极创建一个包容性的内容生态系统,以满足所有人(包括残疾群体)的需求,并提高大众对MCMC《残疾群体无障碍电视新指南》和CMCF《2022年内容准则》新规定的认识及醒觉意识。 

MCMC首席监管官祖尔卡南亚辛表示:“新制定的指南配合了政府的残疾群体政策及残疾群体国家计划,以便残疾群体能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以及通过广播平台获取信息。” 现今,大部分人主要是依赖广播媒体来获取新闻资讯,以掌握最新的动态消息。有鉴于此,信息无障碍的新指南将作为一种工具,帮助广播公司逐步提高为残疾群体提供信息无障碍的能力,通过手语、翻译员、字幕、隐藏式字幕、旁白等等的管道,让残疾群体能长期轻松掌握时事动态。

“此外,为了鼓励本地广播公司在新闻节目中聘用手语翻译员,政府也通过2022年财政预算案拨出100万令吉资助。除了信息无障碍,残疾者也应该给予创造内容的机会,尤其是强调残疾社区的需要的内容。”

法律如何保护残疾群体?

无论是获取数码、广播和大众传播媒体平台的内容或信息,都应该确保残疾群体没有被遗忘。由于不同类型的残疾者(如言语、视力、智力、听力或行动障碍)在获取信息方面都会面临特定的挑战,因此国家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或公约框架给予残疾群体平等保护。

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

根据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第21条表明,缔约国应采取所有适当措施,确保身心障碍者能够行使自由表达及意見自由的权利,包括:

(a)提供给公众的资讯须以适于不同身心障碍类别的无障碍形式与技术,及时提供给身心障碍者,不另收费;

(b)于正式互动中接受及促进使用手语、盲文、辅助与替代性传播及身心障碍者选用的其他所有无障碍传播方法、模式及格式;

(c)敦促提供公众服务的私人单位,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服服务,以无障碍及身心障碍者可以使用的模式提供资讯及服务;

(d)鼓励大众媒体,包括透过互联网资讯提供者,使其服务得为身心障碍者近用;

(e)承认及推广手语的使用。

2008年残障人法令

我国《2008年残障人法令》第30条也表明无障碍获取信息和通讯技术,包括:

1. 残疾者应有权在与非残疾者的平等基础上获取信息和通讯技术。

2. 政府和信息和通讯技术提供者应为使残疾者获取无障碍信息,及时提供适合不同类型残疾者的无障碍格式和技术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不另收费。

3. 政府和私人领域应接受并促进残疾者在官方交易中使用大马手语、盲文、辅助沟通系统及身心障碍者选用的其他所有无障碍传播方法、模式及格式。

马拉喀什条约

鲁兹塔阿敏提到:“今年3月,马来西亚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马拉喀什条约》。该条约是一个国际上为方便视障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而制定的国际条约,它为视障者规定了一系列著作权的例外与限制措施,以便于制作、发行、进出口无障碍格式版作品。此外,今年5月杪发布的‘残疾群体无障碍电视新指南’也是迈向残疾包容的重要一步。”

视频信息无障碍管道

目前,残疾者约占全球总人口15%,全球至少有220万人患有近距离或远距离视力障碍;至于听障者,到2050年,每4人中就有1人是听觉障碍者。

MCMC内容监管部副总监王秀英(译音)说:“在获取视频信息内容方面,视障者和听障者尤其受到影响,两者也包括长期和短期障碍。”

同时,她也列出了几项与视频有关的信息无障碍管道:

●音频描述:音频描述是一项可选旁白,描述屏幕上正在显示的内容,包括身体动作、面部表情、服装、设置及画面转换。

●字幕:指以文字形式显示电视、电影作品里面的对话等非影像内容,一般出现在荧幕下方。字幕与声音语言相比,声音语言有一定的局限性,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时不易听懂。字幕也可以帮助听力较弱的观众理解节目内容。

●隐藏式字幕:是电视节目或影碟中为有特殊情况或者需要的观众而准备的字幕,例如观众在听力上有障碍,或者需要无音条件下观赏节目。此时字幕中可使用一些解释性的语言来描述节目内容。另外可排除字幕之间互相遮掩的情况。

●手语:是一种不使用听觉和语音,而使用视觉和手势模式,以肢体动作、脸部表情来表达意思使用的语言。主要使用者和使用对象,是听觉功能障碍者或言语功能障碍者。手语并非世界共通,手语会像口语一样,依照地区的不同,发展一套属于各该地区的手语,如大马手语(Bahasa Isyarat Malaysia)。

●辅助沟通系统(AAC):用来替代或支持自然口语的沟通设备、系统、策略,以及工具被称为辅助沟通系统。这些工具为口语沟通困难的人们提供支持。AAC包含了当人们无法说话时可用来交流的所有的工具及策略,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无需物理辅助或工具,如面部表情、肢体语言、手势、手语和副语言(通过非语词的声音,如重音、声调的变化,以及哭、笑、停顿来实现的沟通);第二类则需要使用工具或材料,如图片、符号沟通、文字、文字转语音、眼球追踪软件等等。

其他辅助技术包括屏幕阅读器、屏幕放大器、语音识别、解说员和语音命令。

确保连续性与准确性

为了达到信息无障碍的目的,MCMC向本地广播业者提出了建议,所有节目都应该要加入信息无障碍功能,但最好以新闻、公共服务声明为优先。

王秀英也指出:“有在节目中加入信息无障碍功能的广播公司值得赞赏,但需要确保相关功能的连续性,而不是只出现在特定剧集或时段。所有使用的手语、字幕或隐藏式字幕必须确保其准确性,避免拼写错误、不匹配或错位和不完整。同时,也需附上频道指南和电子节目指南的图标和文本,以示有提供信息无障碍功能。”

在语言方面,应提供马来文和英文字幕和隐藏式字幕,手语则鼓励使用大马手语。她强调,业者需确保聘用的手语翻译员受过职业认证培训。一般上,大马手语翻译员在被电视台聘用前都会先进行培训。目前,有关培训是由马新社和大马聋人联合会合作提供。

“业者若有意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可寻求残疾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鼓励业者与提供电视接入服务的公司合作。此外,为了提升大众对信息无障碍的意识,鼓励业者每年举办两次与残疾群体有关的意识觉醒活动,例如教育与培训、提升公众意识以及探讨残疾群体课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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