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强奸女儿逼口交
狼父判监80年鞭110下

(吉隆坡30日讯)一名38岁的狼父,因涉及多次强奸与强逼未成年的女儿为他口交,今日被法官狠判他入狱共80年及鞭笞110下。

被告是一名宗教书籍书贩, 他从今年8月27日至9月7日强奸与威逼女儿口交的罪名,面
对11项指控。



地庭法官拿汀古娜山达丽在裁决被告罪名成立时,形容被告的行为是令人令人憎恶的,
尤其是受害人是被告自己的女儿。

“被告应该引导女儿,而不是因本身的欲望,而毀了她一生。”

她说,法庭无法原谅被告的罪行,必须给予严判。

她裁决被告4项强奸罪各入狱20年,共80年。而每一项强奸罪鞭笞10下。而威逼女儿口
交罪则入狱12年。

不过,法官谕令4项强奸罪的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9月19日被捕日算起。



暴力警告女儿不得揭发兽行

据报道,受害人是在今年8月26日凌晨12时,来到父亲位于秋杰哈芝泰益1巷的店屋住家
时,即沦为父亲的兽欲发泄工具,首先被逼替父亲口交,然后亲生父亲再霸王硬上弓。

根据警方消息,受害人不但被父亲掌掴、勒颈等,甚至用锤子敲打,以警告她不要将他
的兽行告知他人。

受害者过于畏惧而不敢投报,哑忍多日却以泪洗脸,被邻居发现后通知受害者母亲,
才揭发这宗刑事案。

警方扣查这位狼父时,还发现他有吸毒的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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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强奸罪名成立 杨祖强入禀上诉

(吉隆坡24日讯)霹雳前端洛州议员杨祖强已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以寻求推翻上诉庭维持他强奸其女佣罪名成立的裁决。

高庭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的罪名成立。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杨祖强代表律师拿督拉帕星指出,上诉通知书已在3月5日入禀,法庭还未择定此上诉的案件管理日期。

他今日受询时说,今年3月1日,以拿督哈德哈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

裁决罪成的两票是来自哈德哈丽雅和拿督阿兹曼,拿督柯玛蒂则持异议。不过,法庭将杨祖强的监禁刑期从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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