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劫解款车120万元
杀保安员 2男判死刑

遭判处死刑的两名被告神情冷静,被庭警押离法庭时也没躲避镜头。

(太平29日讯)4年前为抢劫解款车内120万令吉而枪杀一名保安人员,两名男子今早在太平高庭被判死刑。

法官莫哈末再依尼基于控方提出强有力的证据,因此作出上述判决;两名被告今早分别穿着红色与白色T恤出庭,闻判时表情平静。



被告是莫哈末哈菲祖丁(29岁)及谢昌达(27岁,译音),在1971年军火法令第3A条文下被提控。

2012年9月18日下午2时至3时25分,当时任职保安人员的莫哈末哈菲祖丁监守自盗,乘坐公司的解款车,与当时驾车的同僚哈斯鲁哈菲斯(28岁),载着公司从多家银行押送的120万令吉现款途抵太平后廊德卡路巨人购物商场前面时,他开枪杀死同僚哈斯鲁哈菲斯(28岁),然后与另一名被告谢昌达合伙抢走押款车内的款项。

死者被发现毙命在驾驶座位上,身上4处即腹部、胸部、右肩和左小腿留下被枪伤的痕迹。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阿兹鲁,两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洪俊彬(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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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2同伙搜刮26万财物 5黑警抢中国商人落网

(吉隆坡9日讯)中国商人报案指遭自称为警员的匪徒抢走26万令吉财物,警方查案后已逮捕涉案的7名嫌犯,其中5人为警员。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指出,另外2名涉案嫌犯是1名前警员及1名公众,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95(结伙抢劫)及170(冒充公务员)条文调查此案。

“落网的7名嫌犯年龄介于28岁至41岁,5人是警员、一人是前警员,另一人则是普通公众。”

鲁斯迪今日发文告说,一名中国商人于日前向警方投报,指自己遭自称是警察的匪徒抢走一只手表和一笔现金,总损失额达26万令吉。

“警方展开调查后,先于前晚11时50分逮捕3名男子归案,然后再根据落网嫌犯的引导逮捕另外4名男子。”

他说,在7名嫌犯中,5人被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1日,另外2人则是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2日。

他强调,警方一定会秉公处理,严惩犯罪警察,绝对不会姑息养奸,或包庇任何人。

对此,“鲁斯迪也促请公众切勿对本案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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