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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宿舍喂野狗
青年疑坠湖溺毙

死者从人工湖中被打捞上岸,脸部已肿胀并且口吐白沫。

(振林山20日讯)“好心不被眷顾”,一名对小动物充满爱心的年轻神手驾驶员到工地宿舍喂养野狗,疑在附近人工湖洗手后,不慎滑倒跌入湖中溺毙。

努沙再也警区主任哈欣发表文告透露剧情,他指出,22岁死者洪炎炎来自笨珍,未婚。其姐姐于昨晚11时接获通知,死者的轿车停放在靠近教育城往努沙依达曼交通圈附近的工地宿舍。



姐姐赶到现场,发现死者的轿车未熄火,且手机还在车内。姐姐找寻死者下落,却发现死者的一只鞋子在人工湖旁边,另一只则在湖里,由于担心弟弟的安危,姐姐立即前往警局报案。

警方调查显示,死者在靠近人工湖的工地宿舍养了数只野狗,每天都会到该处的小神龛膜拜,再喂养野狗。

“死者每天喂养野狗之后,就会与它们玩耍,接着会到人工湖去洗净手脚再离开。”

消拯员湖底搜寻遗体

依斯干达布蒂里消拯局出动1名官员与6名消拯员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打捞工作,消拯员根据发现死者掉落在湖边的鞋子判断,决定下湖搜寻。



由于死者的遗体已沉入湖底,拯救队伍并没有使用船只进行搜救工作,而是用绳子绑着消拯员身体,再爬下湖底搜寻。

消拯员用了1小时40分钟的时间将遗体打捞上岸,死者的轿车停放在距离人工湖约50米处。

警方相信死者是喂养野狗之后到人工湖边洗手,不慎跌入溺毙。

目击者:死者轿车没熄火

一名印尼工人透露,他昨日前往附近餐馆前,看见死者在傍晚6时左右抵达案发地点,接着下车寻找野狗准备喂食,而当时死者的轿车并没有熄火。

“当晚10时左右,当我返回工地时发现死者的轿车还在,且没有熄火,我也没有怀疑就进入宿舍就寝。”

他表示,就在凌晨1时30分左右,听见宿舍外有吵杂声,看见警察与消拯人员抵达人工湖旁边,当死者遗体被拉出湖面后,他才惊觉就是那位每天来喂养野狗的华裔青年。

警方相信死者洪炎炎是在人工湖洗手时,不慎跌入深10尺至12尺的人造湖中;死者遗体被捞起后送往古来医院解剖,法医证实死因是溺毙。

姐姐面书悼念死者

死者的姐姐于今日在面子书上载洪炎炎的灵堂照片,并写上“弟,我们放了你最喜欢的照片,你一路走好。”,以及“弟,下辈子我们再做一家人。你要走的安心,不要牵挂~爸爸妈妈我们会照顾好的。”尽显手足之情与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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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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