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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莉:打破国家契约
毁多元国情回刑法违宪

林火莉(左七)移交纪念品予曾风玲(左四),由关丹华团总务李文启(左六)见证,陪同的包括参与交流的各妇女组代表及关丹华团母体理事,其中左起杨振忠、许国星、伍丽丽、梁永康;右起陈东生、何育平、郑仙凤、王丽春及王莉莉。

(关丹3日讯)彭亨华团妇女组主席拿督林火莉要求朝野国会议员,以我国多元国情及联邦宪法精神,看待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再次向国会提呈修正回教法庭(刑事权限)私人法案一事。

她表示,尽管有关方面多次强调,上述修正案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的条文,但她强调,它将“违反”联邦宪法的精神,或是国家的契约和多元的国情,因为一旦这个缺口被打开,将配合以一些州属在之前本身已通过的回教刑事法取得一致并行效果,一旦这个局面成真,则多年来国内非回教徒社会所担忧的执行回教刑事法问题便告产生。



防缺口被打开

她指出,回教法问题,除是宗教课题,也是政治课题,同时是男女,包括非回教徒女性都应该关注的问题。当一宗案件被带上回教法庭时,往往对女性受害人是欠公平和公正的,例如强奸或轮奸案发生所需的数名目击证人、证人必须是回教徒、证人必须在回教法庭的证人栏内向可兰经宣誓等等。

不利非回教徒

她说,在离婚、脱教和争夺子女抚养权方面,也对女性不利,尤其是涉及回教徒和非回教徒之间的争议时,都存有许多矛盾和对非回教徒不利的情况和现实。 

她希望大家关注上述私人法案提呈国会的问题,以及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层面,同时应该在必要时发声发言,反映人民,尤其是姐妹们的看法和立场。



各州走透透加强联系

林火莉说,今此交流行程,是该组自今年6月18日产生新届领导层以来,正式展开的全州交流会行程的第二站,第一站是上月1日,在百乐县与中彭区,这也是新团队中选后,所承诺的其中一项行动,接着下来,她们会安排与西彭区文冬、劳勿与立卑区的姐妹们交流。

她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全州跑透透的见面和交流活动,能够加强大家的联系,促进会务发展的同时,更希望能够借此让全州的属会和姐妹们,通过见面和沟通,减少可能出现的误解和脱节。

她认为,这些将是她们今后必须不断加强的工作之一。

李文启:须扩大妇女组活动

关丹华团联合会总务李文启致词时说,随着社会环境转型,各华团妇女组所推行的活动方针都必须不断扩大,除了维护女性权益、推动友善家庭政策、关注未婚妈妈课题外,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及政治意识也是重要一坏。

他赞扬彭华团妇女组在林火莉领导下,不断革新及提升,在行政会务方面,首要联络州内各属会或团体妇女组织,是正确的会务方针。

曾凤玲:女性应多参与社团工作

关丹华团妇女组主席曾凤玲指出,有理想和抱负的女性,应该明白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应该多参与社团工作,积极为社会服务。

她说,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社团妇女组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改变,包括配合华团母会步伐,使妇女组活动壮大。

她希望通过交流会,让东彭各属会妇女组有更深 一层了解,并交换心得,让未来更紧密合作,把各项节目办得更加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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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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