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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南提醒商人谨慎经商
避免陷商业漏洞陷阱

(芙蓉29日讯)商家常因合作伙伴或顾客的信用问题,而面临血本无归的困境,因此律师吴健南提醒商人必须谨慎且持有生意原则,避免陷入常犯下的漏洞陷阱,最终无法讨回被欠下的交易款额。

“踏入商界必须要有生意原则,而且必须先小人后君子,基本证据如送货订单、订货单及发货单等单据,是经商交易必须有的,否则一些了解细节的惯犯会玩漏洞陷阱,导致追账者血本无归。”



“新公司法与商业纠纷法律讲座”吸引约百人出席。

他说,虽然华裔商家会讲信用,但是也得看是否值得去冒险,因此生意上的交易也必须小心。

主讲人之一的吴健南昨晚为由森美兰中华总商会青商团主办的“新公司法与商业纠纷法律讲座”的商业纠纷部分主讲时,这么表示。 

他指出,商业生意分为个人或合伙,或是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当个人或合伙的商业生意欠债时,既会向个人或合伙人追讨,相反地当有限公司欠债务,将向公司追讨,而非个人。

吴健南提醒商人秉持生意原则,避免陷入一些常犯下的漏洞陷阱。

“很多时候一些商家向银行借贷,却无法获得贷款,主要是商家本身已被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因此必须要有法庭的判决,或是待案件解决后才能获得银行贷款。”

另外,他披露,2名生意合伙,若没签署合作同意合同,说明各占50%负责权,那么若生意上面临薪水或水电无法缴付时就会面对问题。



他说,在我国欠款人债务超过3万令吉,可被起诉破产,尽管有时欠款人债务未超过3万令吉,但是律师也会协助计算利息,直到破产数额达至,才作出起诉。

他也说,破产并非世界末日,因为在我国破产法令存在着许多漏洞,加上政府对欠债人仁慈,往往使到追债者难以追讨欠款。

以上讲座会吸引约百人出席,大部分为商人;大会主持人为森中总青商团团长刘永达,另一名主讲人为陈键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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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勿被梦想冲昏头 电竞手小心合约陷阱

报道|郑美励   摄影|苏汉成/互联网

在这个几乎所有年轻人都玩游戏的时代,全球各地的游戏产业蓬勃发展,职业电竞选手成为许多青少年的梦想职业之一。当实现梦想的机会来到面前,提笔在合同上签下大名之前应该留意什么?今次,由擅长处理运动、电竞相关法律事务的黄添成律师来主讲!

随着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本地人才有机会一展他们在电子竞技方面的天赋与实力,被发掘并受邀为国内外的职业电竞战队效力。

RWC律师事务所(Richard Wee Chambers)创办人黄添成提醒,切勿被成为职业电竞选手的喜悦冲昏头,在签署合约之前应先对欲加入的战队做背景调查、阅读合同条款。

他指出,合约经常是纷争的源头,很多问题是源自于不公平合同条款。然而,大多数电竞选手年纪较轻(甚至有越来越低龄的趋势),而且迫切渴望成为职业选手,往往在对合约条款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草率签名,忽视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事后,当选手试图解除合同或进行一些超出合约范围的事情时,就会遇到麻烦。

“如果想要加入战队,就必须了解如何离开战队,也就是如何解除合约,以及你是否有解除合约的权利。”

留意问题条款

合同条款中应该注意部份事项:

●期限:电竞行业也像足球般有赛季,如果合约期限太长可导致选手被困在战队中,无法自由转会或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

●解约条款:一些合约设置高额违约金或其他限制性条款,选手即使希望能离开战队,也难以负担解约费用或完成繁琐的解约条件。

●薪资福利、利润/红利分成:例如受广告商邀请代言的利润分成、例如游戏直播的收入,电竞选手和主办单位如何分成?

●其他限制性条款:例如要求选手参与商业活动、直播时长、肖像权使用、对打法战略的规定等,这些会对选手个人自由和发展空间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签约前应有所了解。

遇纷争先咨询律师

除了高人气高收入的电竞选手,电竞圈中其实还有众多参与者,而且不是所有人都像成名的电竞选手般拥有高收入。倘若发生比赛主办单位、战队未支付工资或奖金,从选手、比赛解说员、游戏直播播主、Cosplayer、裁判等都受到冲击。

在条规与监管层面依然面临许多模糊地带情况下,万一发生纠纷,如何解决?黄添成表示,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案,难以一概而论,一般而言他建议:

1. 当事人先咨询律师意见,确认自己的主张站得住脚。

“我们告诉大家你需要先见一见律师,每个人都会说,你当然这么说啦,你想赚钱嘛。可是当他们真的出事了才来找我们,他们得付更多钱。”

2. 核实问题确实存在后,律师或需提议发出律师函。有时候凭借此举已足以动摇对方,解决问题。

3. 倘若事态严重,对方又对律师函无动于衷(或者无力支付赔偿),当事人需决定要继续诉诸法律还是就此罢休?毕竟上庭不是小开销,非人人可负担。

过去几年,他和团队尽力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如草拟索赔信等,协助收入微薄、遇到法律问题的电竞圈中人。此外,律师公会在各州分会亦为收入低于2000令吉以下的人士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他也建议受害者成立小组,结集众人力量来捍卫权利或聘用律师。

4. 倘若选择诉诸法律,届时法官将依据纠纷性质审理。例如选手在比赛中摔倒受伤可根据过失法起诉主办方;比如双方签署合同但一方没有履行合约义务,可以根据合同法起诉维权;再比如电竞公司的股东若未履行投资协议,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则属于公司纠纷,同时也会涉及合同违约的性质。

纠纷多涉合约赛事

以他和团队的经验来说,大多数的纠纷都与合约、赛事(从使用的设备规定、裁判如何诠释规则、合约等等)有关。

例如2018年于印尼举办的《无尽对决》(Mobile Legends: Bang Bang)东南亚杯上,大马战队AirAsia Saiyan在其中一场比赛中与对手打至平局,双方都以为自己胜利,后来揭发主办方与不同的队伍签订不同合约,AirAsia Saiyan愤而退出。

当然,这都是陈年往事,他指自此之后电竞赛事已日趋发展成为高度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办赛方式。

他也提醒读者切勿先入为主,别以为一旦出现纠纷,犯错的都是主办单位或职业战队,因为事情有时候恰恰相反,是选手或其他参与者理亏在先。

大马尚无电竞专门法规

黄添成指出,大马现阶段尚未有针对电子竞技的专门法律或法规,唯一涉及电子竞技的官方文件是青体部长杨巧双早前发布的《国家电子竞技发展指南》(NESDEG),此外,赛沙迪任职前任青体部长期间也有草拟2019年国家电竞蓝图,不过这些均属指南。

尽管如此,电竞仍属于体育范畴,也受到体育发展法等相关法律的约束,但这些法律涵盖了体育组织、活动和设施等方面。

其次在监管机构方面,传统体育项目如足球、羽球都有统一且多个层级的监管机构,例如羽球是大马羽球协会(BAM)、亚洲羽球联合会(BAC)到羽毛球世界联合会(BWF),来制定规则,举办赛事、监督球员等。

监管机制有待建立

电竞领域尚未有统一监管机构(尽管有多个国际组织声称自己拥有这样的地位),能够被列为电竞项目的游戏如《刀塔2》、《王者荣耀》、《英雄联盟》、《传说对决》等,均由不同的企业(游戏发行商)推出及掌控知识产权、比赛、游戏直播权……等,换言之他们掌握了绝对的“话事权”。

虽然我国有大马电子竞技联合会(MESF),但MESF并无法对游戏和玩家本身进行监管,所有赛事主办方皆须跟随游戏发行商的规则行事。MESF的工作更多是审查主办方背景、确保赛事合法进行,包括避免赢家没收到奖金的情况发生。

在游戏规则方面,各电竞游戏的游戏规则(如获胜条件、参加人数、比赛时间、奖惩机制)由游戏发行商制定,即使是同一款电竞游戏在不同的比赛都可以有不同的规则。

“人权律师”黄添成 从体育涉足到电竞

不同时期的黄添成有着不同的职业“人设”。1998年他开始执业,早期活跃于诉讼前线,2005年至2012年间他处理人权相关案件居多,人们对他的标签是“人权律师”;2012年后他开始涉足体育、电竞相关的法律事务而奠定如今的新职业人设--体育法、电竞法律师。

黄添成表示,踏入体育法纯属机缘巧合。由于他热爱体育,经常观看各类运动赛事对于各种规则也相当了解,因此当有客户上门委托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时,对于他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他曾协助企业草拟合约、参与亚通体育馆(Axiata Arena)(前称特拉体育馆)改名的事务等。

玩游戏认识电竞

2015年他在阅读国际新闻时留意到电子竞技的存在。如同大多数人,一开始黄添成并不了解何谓电竞,但好奇心驱使他进一步去研究探索,为了对这领域有更多了解,他还下载《刀塔2》、《王者荣耀》等经常被列为电竞项目的游戏来玩,以理解这些虚拟世界复杂的操作机制和规则。

他用了2年时间他组建团队,成为国内最早提供电竞相关法律服务如拟定合作合约、选手的交易等等的律师之一。

同时,也曾参与拟定2019年国家电竞蓝图,2020年被青体部任命为专家顾问团。

【大马游戏/电竞相关数据】

●根据大马数字经济机构(MDEC),电子竞技在我国加速增长。截至去年底,大马的总人口突破3200万,而已录得的游戏玩家数量则多达1400万名!

●大马以6亿3300万美元(约29亿6200万令吉)的总收入,排名全球游戏收益排行榜第21位。

●大马投资发展局(MIDA)指2018年电子游戏行业为大马收入贡献1亿美元(约4亿6800万令吉)。该局预测,2018年至2023年期间,贡献数字将以10.9%的复合年增长率扩大,到2023年底,市场规模将达1亿6800万美元(7亿86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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