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含伤肤违禁成分
10化妆品有毒

(吉隆坡22日讯)卫生部公布,有10种化妆品经检测发现含违禁成分,这些违禁成分会伤害皮肤。

      卫生部总监拿督诺希山说,这10款化妆品已经过测试,发现含有壬二酸、对苯二酚、维甲酸及水银等成分。



这些产品包括Melan面膜、Melan护肤霜、Afrina夜间修护霜、Afrina日间修护霜、柬埔寨草本霜、Eniq World润肤粉霜、Eniq World夜光霜、Debella Nadien夜光霜、Mekar Semilu磨砂膏(珍珠美容系列),及Mekar Semilu护肤霜。

他说,这些化妆品尚未向药物管制局注册,而且化妆品不准含有上述四种成分,有关产品已禁止销售。

对苯二酚通常用于治疗皮肤问题,而壬二酸及维甲酸则用于痤疮治疗中的抗炎作用。含有这四种成分的产品只能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意见下才能使用。

诺希山说明,未经卫生专业人员的建议使用这几种成分的产品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引起皮肤不适、发红,甚至造成皮肤过敏。

“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含对苯二酚的产品,将破坏皮肤保护层增加患皮肤癌的风险。而使用含维甲酸的产品可引起皮肤发红、不适、灼热、脱皮及甚至对紫外线过敏;至于使用含壬二酸的产品,也会引起诸如皮肤灼热、瘙痒、红肿、刺痛及麻木的症状。”



此外,文告中指出,含水银的化妆品将造成肾脏和神经系统损害,它还会影响儿童或未出生胎儿的大脑发育,使用含水银的产品也可能导致皮疹。

诺希山说,生产这些化妆品的公司已接到停止销售及供应的指示,并在72小时内从市场收回这些化妆品。

“任何持有这些化妆品的人士,请停止销售、分发及使用。若继续销售这些化妆品将触犯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法令,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若民众因使用化妆品而产生副作用,请致电大马药剂监管局(NPRA):03-7801 8496/7883 5537/7883 553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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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3含毒性护肤品下架

(八打灵再也19日讯)卫生部列出3款含有毒性成分的护肤品,提醒民众不要购买和使用,同时已被该部药剂服务高级主任取消注册,不再允许在大马销售。 

 卫生总监拿督慕哈末拉兹医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部旗下国家药剂监管机构(NPRA)今日发现3款护肤品含有毒性成分,分别是EWSB的治疗爽肤水,被发现含有苯二酚(Hydroquinone)和维A酸(Tretinoin);EWSB的N Glow晚霜,含有苯二酚、维A酸和倍他米松17-戊酸酯(Betamethasone 17–Valerate);及Glory Cosmetics面霜,被发现含有水银成分。 

他表示,化妆品中禁止使用水银,因为它可能会危害健康,吸入体内会对肾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同时还会影响幼儿或未出生儿童的大脑发育;此外,水银也会引起皮疹、刺激和引起其他的皮肤变化。 

含有对苯二酚、维A酸和倍他米松17-戊酸酯的产品必须向药物管理局注册,并且只能在医疗人员的建议下使用,否则可能会导致不良副作用,如对苯二酚会导致皮肤发红、不适、不必要皮肤变色、皮肤变得过敏,会防止色素沉着过程(脱色),从而降低皮肤对有害紫外线的保护,并可能增加患皮肤癌的风险;在无医疗人员监督的情况下使用维A酸,可能会导致皮肤发红、不适、酸痛、脱皮和对阳光过敏;倍他米松17-戊酸酯则会导致涂抹的表层皮肤变薄,容易出现刺激、痤疮、皮肤色素沉着变化,并增加被吸收到血液循环系统中的风险,从而产生有害影响。

他指出,上述化妆品的销售和分销商应立即停止销售,否则抵触1984年药物和化妆品管制条例。 

违例的个人,初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重犯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至于违规的公司首次违规可被罚款高达5万令吉,重犯会被罚款高达10万令吉。 

民众受促浏览NPRA官网(http://npra.moh.gov.my/)或在Google Play Store下载NPRA的手机应用程式,以查询产品的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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