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刘利民抨有人另有所图
“护华教实际破坏统考”

刘利民(左六)主持两个多小时会议后,和一众华团代表向媒体汇报交流会的结果。左起为许海明、赵燊儒、张贤炳、陈鹏仕与傅振荃;右起为陈大锦、林振辉、吴建成、莫泽林、林家全及李金桦。

(加影19日讯)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抨击有些人打着维护华教的旗帜,但实际上是另有所图,是在破坏华教和统考。

他在主持董教总、十州董联会、33华团及21个独中派员出席的扩大交流会后,在记者会上说,有些家长去教育部考试局要求相关负责人表态,而在教育部撤回有关声明后,其实已告一个段落,但是这些人仍不死心。



“他们说是为了厘清,但是其实是要打击董总现有的领导层,甚至是可能对办了四十多年的统考造成伤害。”

他说,这次的扩大交流会主要是汇报目前所做的一切,让关中考统考是怎样的情况,而这包括派人去学校了解,由律师团了解各种情况,且在董教总的会议中决定。

他说,其实给关中考统考并非内部决定,加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在不同场合说过关中可以考统考,其实怎么还会有所影响呢?

“这些人的说法真的是不可思议。”

安心考统考



他也说,除了美术科考试是在16日开始,统考的其他考试将会在20日开始,而他们也肯定让所有独中生可以考完统考,也呼吁学生和家长可以安心地让学生考统考。

刘利民说,统考创立至今四十多年,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情况,而华社中有人为了个人利益而打压董教总和董总,是应该严厉谴责的行为。

“别再搞下去了,华文教育有今天的成就要感谢前辈、先贤的付出和努力,而不是要把它毁掉。”

出席这次活动的其他华团领导包括董总署理主席陈大锦、副主席许海明、杨应俊、拿督李官仁、拿督张贤炳、秘书长傅振荃、副财政庄俊隆、教总师资教育主任李金桦、调查研究及咨询主任彭忠良、独大代表律师赵燊儒、校友联总会长陈鹏仕、华总副总会长拿督林家全、留华同学会主席莫泽林、林连玉基金主席吴建成、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总会长拿督斯里林振辉博士等。

来自华教团体、独中和华团的代表一致通过交流会的共识和声明。

针对统考入禀事件应无条件和解

谈到学生家长就统考事件入禀法庭,刘利民指这起事件交给律师处理,而对方也曾提过可以和解的条件。

他说,有关学生家长要董总出示相关批文才愿意庭外和解。

刘利民认为有关家长应当无条件和解,而不是拿华教议题来讨价还价。

华团交流会共识与声明

1.大会严厉谴责打着各种爱护华教旗帜与组织的破坏分子,操弄关中学生报考统考的议题,企图引入官方力量进入以干预统考事务;大会同时促请三名将统考带上法庭的家长,在尚未造成任何破坏之前,无条件立即停止所有诉讼的行为。

2.大会坚决捍卫华文独中统考自主权,反对任何人损害统考自主权的言行。

3.大会促请政府尽速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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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

华教大厦案被撤销 高庭判新院须赔董总独大8万

(八打灵再也6日讯)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施工禁令申请案件出现新进展,起诉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因自觉不具备法律地位,主动申请撤诉,高庭判决时直接撤销此案,并判起诉方须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据陈吉典大律师楼今日向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起诉方是于4月19日致函法院,声称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适用于此案件,并且需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

“起诉方还表示他们正在申请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以便继续此诉讼。”

法庭今日对此进行审理,以确定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9条文是否适用于此案。若答案是肯定的,原告将需要在开始诉讼前,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不过,起诉方未能获得总检察长的书面同意。

在法庭审讯中,起诉方律师承认无法维持诉讼所需的诉讼资格,并认同需要获得总检察长的同意,惟迄今未能获得任何书面同意,因此愿意撤诉。

法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下令驳回起诉方案件。

此前,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于2023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到结案为止。

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3月27日,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和新院,对董总和独大提出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的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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