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中国申诉获胜
WTO判美反倾销13违规

(日内瓦、北京20日讯)中国将近三年前针对美国13起反倾销的起诉,如今被判胜诉。



世贸组织(WTO)昨日公布其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审查报告,支持中国主要诉讼请求,裁定美国13项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报告认定,在目标倾销(针对特定类型产品倾销认定和倾销幅度计算)、分别税率(歧视性的拒绝给予中国出口企业分别税率)等做法方面,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涉及351亿出口额

据中国商务部网站新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称,中方对WTO的裁定表示欢迎。

该负责人指出,本案涉及机电、轻工、五矿等多个行业,每年出口额约84亿美元(约351亿令吉),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



这项反倾销诉讼始于2013年12月3日,涉案产品既有油井管、铝挤压材、金刚石锯片这样的工业品,也有太阳能电池(板)等新能源产品,还有暖水虾等农产品。

WTO专家组同时也驳回了中国的部分申诉内容,其中包括声称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国企设定较高的反倾销税率,以系统性地惩罚中国国企。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言人表示,美国对这些裁决感到失望。

声明中称:“我们将仔细评估该报告,并考虑下一步行动。报告内容不会影响美国征收反倾销税、阻止破坏性倾销的承诺。”

中美任何一方均可在裁决作出后的60天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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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经

电动车补贴排除中企产品 中国向世贸起诉美国歧视

(北京27日讯)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美国阻碍电动汽车制造商,从中国采购电池材料的规定。

中国商务部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美国《通胀削减法》(IRA)及相关规定具有“歧视性”,并且“严重扰乱”了全球电动汽车供应链。

该声明宣布在WTO提起诉讼,并呼吁美国纠正“歧视性”产业政策。

电动汽车行业正日益卷入全球贸易政治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之中。

欧盟可能以不公平补贴为由,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而美国正试图将全球领先的中国电池公司排除在本国市场之外。

美国在3个月前敲定了新电动汽车有资格获得至多7500美元(约3万5250令吉)税收抵免的细则。

该指导方针在今年开始生效,最终将意味着含有来自“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的电池组件或原材料的车辆,将不再符合税收抵免资格。

根据该指导原则,任何受中国政府管辖或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公司,包括中国政府机构持股至少25%的公司,都将被视为FEOC。

这些限制也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生产。不过,中国民营企业在澳洲或印尼等不属于FEOC国家的外国子公司,只要不受中国政府控制,将不会受限。

美官员预测上诉无效

新加坡管理大学研究中国贸易政策的高亨利(译音)表示:“从法律上讲,中国确实有理由认为IRA的确违反WTO规则,欧盟也提出同样的观点。”

他还指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最近赞扬了中国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所做的努力,表示中国应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前官员布拉德·塞瑟表示,这起诉讼不太可能迫使美国改变政策。他在社交媒体X的一个帖子中预测中国的案件将“上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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