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外籍人士冒充国民工作结婚
300元买假大马卡

7名持伪造大马卡或他人大马卡的菲律宾籍及印尼籍男女遭国民登记局扣查。

(新山30日讯)伪造大马卡集团渗透全国各地,外籍人士只需付最低300令吉,便能持有伪造大马卡或他人大马卡,在我国租房、工作甚至结婚。

国民登记局、柔佛州移民局执法组联合柔州警方、普通行动部队及其他单位,于今天午夜12时展开“策划行动”(Ops Terancang),突击位于马西长春山庄的双溪林丁甘榜组屋区、靠近马西大街的马士吉甘榜及马西乌达马花园组屋区,逮捕7名持伪造大马卡或他人大马卡的菲律宾籍及印尼籍人士。



国民登记局揭露,这些不法人士只需花费300令吉至1500令吉不等,便可拥有大马卡。

上述行动由布城国民登记局执法主任尤斯里及柔州移民局执法组副主任阿邦末诺率领,出动35名国民登记局官员、15名移民局执法员及20名普通行动部队人员。

一人3卡应征工作

尤斯里指出,被国民登记局扣留的7人为5男2女,来自菲律宾及印尼,其中6人持有伪造大马卡,一人持有他人大马卡,他们年龄介于19至55岁。他们在本地租房、工作甚至结婚。

他指出,在取缔过程中,其中一人持有3张大马卡,利用不同身分工作,所以执法员必须入屋严查。



被取缔的妇女躲在化妆柜后,最后仍难逃法网。

向沙巴中介购买大马卡

国民登记局总监雅兹南利发文告说,违法持有大马卡的外籍人士是向沙巴州山打根及亚庇的中介购买。

他说,当局将持续突击检查外劳宿舍,他也警告外籍人士若购买大马卡冒充国人,一旦遭取缔者,将面对3年监禁及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柔州移民局执法队伍共逮捕32来自菲律宾及印尼的非法移民。

柔州移民局执法组副主任阿邦末诺指出,被捕的32名男女介于4至60岁,其中10人为4至18岁的孩童及少年。

落网者皆因未持入境证件或逾期逗留被捕,有者躲在化妆柜后,但一样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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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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