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班迪卡:增30分钟问答环节
限时部长快问快答

班迪卡亲自向国会议员汇报首增的部长问答环节。

(吉隆坡19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说,下议院10月17日复会时,将首次增设30分钟的部长问答环节。 

该环节将于每周二和周四,从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进行,国会议员的发问时间限时1分钟,部长只有3分钟回答。 



班迪卡今天出席部长问答环节汇报和模拟会后对记者说,部长问答环节与例常问答环节的分别在于时间上,后者的提问和回答时间冗长,但在部长问答环节上,会限定议员30秒发问,而部长分别则有3分钟,2分钟30秒、1分钟以及30秒来回答附加提问。

换言之,议员们在发问第一道问题后,只要在限时10分钟内,可允许提出最多两道附加问题。

班迪卡说,国会议员可在环节进行的前一天上午10时,将提问交到他的办公室。 

“若是周二环节,问题须在周一上午10时交到办公室,好让有关部门可以商讨回答问题。” 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委员会于4月7日,通过实行部长特别问答环节。 

即时答复最新课题



班迪卡表示,这是他推崇的国会改革第一阶段努力,尽管在其他国家有设立“首相问答环节”,但我国无需跟从,而是开放给所有部长来回答。

“根据以往问答环节文化,提问比部长的回答时间还要长,一些议员投诉部长没回答问题,所以我们的新改革方向是希望能把问题和回答简化。”

询及所有国会议员是否会遵循这项新制度,班迪卡强调,所有国会议员皆务必遵守,否则此改革是毫无意义的。

他也说,增设“部长问答环节”的好处是,有关最新的时事课题发展可在短时间内获得部长答复。

他举例,若寨卡病毒事件发生在国会休息的周四后,议员可在周一提问,卫生部长则可在周二回复最新进展。

盼重启国会服务法令

班迪卡也指出,国会下议院希望可重启在1992年废除的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确保三权分立制度,不再有部长掌管国会事务。

他说,议会改革的第二阶段就是要恢复在1992年废除的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该法令将保障三权分立,即不会再有部长来掌管国会事务。

“我不希望在建议重启国会服务法令时,被人诠释成我不要内阁部长来管制国会,对我而言有一名部长来掌管国会事务,我没问题。”

他解说,他并非不愿接受国会被部长管制,而是在民主机制下三权必须分立,若部长处理国会事务即等于插手立法,即意味着三权并没独立。

纳吉有机会答复提问

班迪卡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会有机会在“部长问答环节”中答复其他议员提问,因为首相也是内阁部长之一。

“首相也是财政部长,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也可以回答问题,否则他可安排首相署内相关部长来回答议员提问。”

假如“部长问答环节”出现太多提问的话,班迪卡表示,该办公室只接受3道问题,其他问题将不会被保留到下周,因此环节是注重时效性和紧急性。

因此他提醒议员在附加问题时,须发问相关问题及不要离题,亦不允许有其他议员要求“打岔”。

“若有10人提问寨卡病毒问题,我们也会从国会议员的资历来筛选,让部长回答。”

此外,他说,国会改革其中一项也要求允许议员将原有例常问答环节供国会议员提呈问题的14天日数,缩短至10天。随着增设每周二和周四的“部长问答环节”后,原定例常问答环节将挪后半小时至上午10时30分钟开始,辩论环节则是中午12时至下午1时。

朝野议员表欢迎

朝野国会议员一致对国会改革增设“部长问答环节”表示欢迎。

无论如何,反对党国会议员希望下议院议长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反对党议员,且建议在部长问答环节中,应让国阵议员和反对党议员各提出3道问题。

虽此,议长班迪卡认为,议员们应对筛选问题的议长办公室有信心。

此建议是由行动党芙蓉区国会议员陆兆福提出,但班迪卡并没正面回复此事,仅表明会以问题时效性和紧急性来遴选问题。

班迪卡和国会秘书拿督罗丝米周一向众朝野国会议员进行长达1小时半的汇报会,并讲解“部长问答环节”的进行程序。

汇报会上也播放英国、加拿大和澳洲国会首相问答影片,而莎阿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对增设部长问答环节表示欢迎,但他却希望是增设“首相问答环节”,因为首相鲜少到国会与议员一同辩论。

掌管国会事务的阿莎丽娜到国会出席部长问答环节汇报会。

阿莎丽娜:勿滥用问答环节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认为,国会议员须善用部长问答环节来提出利惠人民和政府的问题,并非为了达到个人政治议程而提问。 

“所有国会议员,包括反对党必须善用此机会和空间,不要只为私利和政治目的而滥用这个空间。” 

也是掌管国会事务的阿莎丽娜在国会走廊受询时指出,她相信议长致力改革国会的决心, 能带来正面影响。

她说,随着落实部长问答环节,来自各部门的250名官员,将参与明天在司法训练机构(ILKAP)的培训课程,涉及官员有部门高级秘书和官员、国会官员以及首相署官员。

国会是在今年4月7日的下议院时,由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提呈国会改革议案,并在同一天获得全体议员通过,正式落实3项议会改革;这3项改革分别是将问答环节的提呈时间,从原有的14天缩短至10天;设立第二议会厅;以及启动特别问答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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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专家:遏制阿里巴巴文化 反寻租法案应加速立法

(吉隆坡8日讯)旨在遏制“阿里巴巴”文化的反寻租法案预计将在今年底前提呈国会下议院,但利益相关者希望可以加快进程。

他们表示,加快立法消除“阿里巴巴”文化是必要的。

“阿里巴巴”文化是一种通过向外国人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出租营业执照或准证,以从中牟利的方式。

马来经济行动理事会高级研究员阿末雅齐表示,反寻租法早就应该出台了。

他说:“我们希望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一些详细的接触,以确保该法案真正为每个人带来价值。

“因此,我们需要确定什么被视为破坏行为,什么被视为保护财团,并确保通过该法案,财富在社区间和社区内得到良好分配。”

苏添来:加强营商监管环境

大马厂商联合会总会长丹斯里苏添来表示,加快法律的实施对于促进公平竞争、透明度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寻租现象长期以来困扰着我们的经济,不必要地增加了在我国开展业务的成本,导致成本扬升和流程过度拖延。”

他指出:“反寻租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营商的监管环境,这对于确保营商便利性、保持行业竞争力和永续发展至关重要。”

他表示,寻租行为为少数人或企业提供不公平的优势,从而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破坏竞争,阻碍真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苏添来补充道:“实施反寻租法有助于确保企业基于功绩和创新而不是贿赂或腐败取得成功。”

他表示,遏制任何形式寻租行为的一个关键领域是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基于公开透明的招标,并停止任何形式的直接谈判。

卢成全:降隐性商业成本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总会长丹斯里卢成全表示,这项法律将有助于降低隐性商业成本,并提高市场效率。

“我们欢迎政府提呈该法律的提议,因为普遍的寻租行为,通过资源的不当配置,降低了经济效率。众所周知,个人和企业花费了大量资金,游说官僚和监管机构提供某种形式的保护、垄断结构或限制自由入行或竞争。”

他补充说:“我们认为,减少参与和干预,以及旨在自由化、放松管制和透明度的官僚、政策和监管程序,可以减少寻租的机会。”

卢成全表示,这再加上政府采购法最终颁布,将朝着正确方向遏制投标政府合约时可能存在的腐败和恩惠等过度行为。

苏莱曼:须具有威慑力

马来西亚小贩与小商贩协会主席拿督罗斯里苏莱曼表示,反寻租法案在执行方面必须具有威慑力。

他说,它必须是全面的,并允许那些参与阿里巴巴业务的人,包括营业执照持有者,受到控告。

“阿里巴巴做法还包括承包商将项目分包给另一家公司和中间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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