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马评估机构:难刺激销量
发展商放贷增信用风险

(吉隆坡13日讯)大马评估机构(RAM)认为,即使发出执照给发展商提供房屋贷款,不会让房产领域有回弹及上扬的趋势,反而会增加发展商的信用风险水平。

该机构发文告说,根据今年6月的调查,多数发展商过去两年已经为收购土地及营运资金需求做准备。



“这导致60%受访者(发展商)面对沉重债务,杠杆比超过0.7倍及/或债务与收入比率是一倍以上。

“因此很少发展商有能力提供房贷。”

文告指出,若落实发展商房贷政策,无法获银行贷款的购屋者将转向发展商借贷,这会使到房屋业者的信用风险水平上升。

“这群购屋者原本就属于信用风险水平较高的一群,发展商再放贷给他们,这项房货业务也会增加发展商的营运成本。”

大马评估机构说,自今年初,发展商已经落实各类奖掖推动房产销量,包括延期付款安排、最低首期付款及先建后售等。



该机构说,上述奖掖都会压缩利润及增加业者的营运资本,也有可能提升债务水平,可能没有足够内部资金融资所提供的奖掖。

“为不符合银行贷款资格的购屋者提供贷款,将增加发展商面对买家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尤其是在没有抵押的情况下。”

上周,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马宣布,该部将发出放贷执照予合格与资金雄厚的发展商,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提供房屋贷款。 

他说,该部将在1951年借贷法令(第400法令)发出上述执照,发展商可以为购屋者提供100%全额贷款或部分贷款,有抵押贷款利息最高12%,无抵押贷款利息最高18%。

反应

 

财经

房政部长:非新鲜事
发展商贷款条文将修改

诺奥马诺奥马:发展商提供房贷措施是双赢方案。

(布城14日讯)面对诸多争议的房屋发展商变“银行”事件,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马解释,房屋发展商提供房屋头期贷款并非新鲜事,不过将会对条文作出一些修正使之更完善。“发展商可提供贷款便利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一些发展商已在相关法令下,获得相关执照。”

内阁指示修改完善



他发文告指在今日的内阁会议上,该部受促重新研究整体的1951年借贷法令(2011年修正)(第400法令)的贷款便利细节,避免遭不负责责任的持执照者滥用。

他发文告说,内阁指示该部重新研究及修正一些相关政策,使之更完善。

“这些包括(1)此政策对协助人民购屋的有效性;(2)贷款摊还的利息及期限,以便不加重人民负担;(3)持执照者及借贷者之间,明确及易懂的指南。”

诺奥马早前是在亚洲策略及研究机构举办的第19届全国房屋及房地产峰会上,宣布该部将发出放贷执照予合格与资金雄厚的发展商,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提供房屋贷款。

他认为此措施对发展商及购屋者而言,这是双赢方案,发展商可以从房贷赚取盈利,购屋者也可获得房贷服务。结果有关房屋发展商变身“银行”一事,引起争议。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