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

养狗

小住澳洲期间,每天早晨都会步行到居所附近的公园去做健身运动。公园旁边有个牌子,内容大意为:“携带狗只外出时,狗主必须用铁链拴住狗只拉着走。若狗在路上大便,狗主必须清理排泄物。禁止把狗带进公园。”

我看过牌子上所述的条文后,心里曾这样想:猫狗是澳洲人的宠物。在澳洲,似乎每户人家都有养狗。很多澳人都把猫狗当作是自己家中的成员之一。他们爱猫狗爱得如此痴狂,可市政府却立下上述严格的条文,嘱养狗人务必遵守。这是否有引起冲突或矛盾?



我把这质疑向澳人提问,澳人解释:“何来冲突和矛盾?我们爱自己的宠物,理所当然。但也必须顾及他人的安全;顾及卫生环境。牌子上的条文,是合情合理的。每个人家都会遵守。”

这样,倒使我想起我们这里的养狗人家。

我家附近也有个公园,每天早晨去公园运动是我数十年风雨不改的习惯。每当步行经过一些住宅的门口,门内的狗总要狂吠。有一些养狗人家,把狗放到门外,狗看到陌生的路人,会狂叫、追赶。而狗主人却不出来控制他的狗。吓得我们这些路过的晨运者加紧脚步、躲避,或手持木棍当作武器,以策安全。

人家说,狗吠陌生人是它的天性,怪得了它吗?

狗主难辞其咎



当然,狗不可怪,但狗主人却难辞其咎。明知自己饲养的狗如此凶恶,威胁到他人安全,为何不好好管教?主人没有好好看顾自己的狗,以致咬人伤人的新闻时有所闻。

讲来讲去,还是狗主人的责任。主人爱宠物无可厚非,况且狗还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为了自己的狗而不顾及旁人的安全和安宁、不顾及环境的卫生,实有商榷的必要。

走笔至此,顺此一提。近日看见有对环境不错的夫妇,爱他们的狗爱得十分“周到”,每月在狗身上花去的金钱一大笔,却把自己的老母亲送去安老院,还声称动物亦有生命,我们要加以爱护。你听后,有何感想?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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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痕

我有好几道疤痕,大都是因为儿时顽皮所造成。那时的许多伤口都已愈合,不留疤的终究是少数,我身上最显而易见的疤痕是额头那道疤痕,十多年仍在。

其他疤痕的由来已记不得了,唯独这道疤痕印象最深刻。有一次,与邻居在庙口玩耍,玩着玩着,不知道为什么去撞到庙口天公炉上的神兽塑像,把头撞了个大洞,正当我血流满面时,邻居赶紧到我家找大人来,我当时脑袋一片空白,依稀记得父亲用手帕将我的头按住止血,拦了一台计程车就往医院赶去,接下来我只记得躺在床上,眼睛看着医院的灯光,不知过了多久,我的额头就包扎好了。



我一直觉得我是那时候变笨的,因为小学四年级前我几乎科科都拿满分,是班上的好学生,自从那次受伤之后,成绩每况愈下,还考出了不及格的分数。长大后才发现,是五年级后的科目开始变难,跟我额头上的伤一点关系也没有。

长时间不能洗头

只是那时候受伤真的很辛苦,因为额头不能碰到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洗头,几天来头奇痒无比,只能忍耐,复诊一次又一次,等到绷带取下为止。

等到完全好了之后,额头上的疤痕相当明显,铁定是要跟我一辈子了。

起初很不习惯与疤痕共处,在学校遮遮掩掩,以为那样就不会被发现,但照镜子仍是抹灭不了它存在的事实,慢慢长大后,渐渐习惯它的存在,也觉得那是个童年的纪念,但它却渐渐变的不明显,但每当我用手摸额头,还是感觉的到那道疤痕的存在,当年撞那一下,余悸犹存,我才知道那不只是记念,还是个梦靥。



我才知道,尽管外观的那道疤痕已经愈合,但我心里那道疤痕仍未痊愈,我便做了一件事,加速它的痊愈。

我到了当年受伤的庙口天公炉前,鼓起勇气摸当年撞到的地方,那是种微妙的感觉,可能我心里那道疤痕抹了特效药,正在慢慢的痊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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