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陈钊伦

在一个倡导清廉的政府,当出现有人借官名向民众收贿时,应该采取什么行动?请选择:

第一,立即召开记者会撇清一切,这不关我的事,那个人不是我的党员,我的议员没有涉及其中,再来一出惹人热泪的剧目,大义灭亲,值得嘉许。



第二,对受骗者晓以大义,呼吁他们要向警方和反贪会报案,然后就交给他们调查吧!我的工作到此结束,事不关己,己不劳心。

第三,公开道歉认错,坦承整个政府机制存有漏洞,以及肃贪宣导不足,让有别有居心者有机可趁,然后加强打击贪污及向人民展现肃贪的决心。

以上选择都可以是答案,见仁见智。

我们常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以为官者名义犯法,无论是家属、助理,还是好友,你怎么看?

从法律角度而言,为官者确实是无罪之身,你还可以同情他受人牵连,仕途尽毁,仿佛他可以因此置身事外。



凡事依法处理

但说句实在话,为人父母官,当你踏入官场的那一天,难道你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已是如履薄冰,步步为营?我以两个为官者的例子,与大家分享。

第一例子,此君非常有原则,凡事依法处理,铁面无私,清廉形象深受人民爱戴。

他视名节如同气节,为官不结群结党,说一不二,外人或身边人根本没有机会以他的名义敛财。

因为第一,他法不容情,身边人一旦被发现贪污舞弊,定当被严办,玉石俱焚,在所不惜;第二,根本没人会相信他能用钱收买,有钱给鬼,也推不了磨。

第二例子,此君忠君爱党,为人尚算正义清廉,但交游广阔,来者不拒,使到身边攀炎附势的人太多,为他办事的人素质参差不齐,捞好处者更是比比皆是,以致难以监管。有人以君名义招摇撞骗,最终被迫从官场下野。

为官要清廉,不只是要你自己清廉,还要你身边的人也跟着清廉,从而避免让任何让人有机会冒用你的名义私相授受;否则,无论受贿的是不是你,行贿始终因你而起,而和你没有关系,并不代表你不用负责。

一出现这样的情况,政府首长应当立马鞠躬认错,并检讨和调查何以坊间能有这么多的“中介”,无论是亲友、助理,还是某某人,何以能有招摇撞骗的机会和权力?

设立监察机制

政府更必须与相关执法单位配合,严厉把关,严加查办任何涉及的有关人等,设立一个监察机制,并发表官方声明阐明没有“中介”和“介绍费”的立场,欢迎人民举报任何索取“台底钱”的人,绝不能说呼吁涉及人民报案,就已完成本分和工作。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初期曾发表誓言说,他们要打击的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贪污帝国;同样的,要杜绝我国的贪污文化,也绝非朝夕便能办到。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出现阻碍、错误,甚至被利益集团的反击与打压。

只要目标明确,做错了也没关系,但有错就要认,因为只有坦承错误,才能纠正错误,拨乱反正。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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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会:包庇首都非法活动 “或有更多高级警官涉及”

(布城29日讯)涉嫌包庇首都一带的非法活动,而在日前遭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逮捕的吉隆坡警察总部一名高级警官,很大可能并非只他一人涉及有关活动。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说,当局并不否认涉及收受贿赂和包庇相关活动的不仅仅是该名警官,而且怀疑还涉及到更高级别的警官。

他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受询及在是否还有高级警官参与时说:“有这个可能,我们正在调查这件事情。”

他指出,目前的调查重点是确定该警官收受了多少贿款,以及谁给他贿金。

反贪会早前逮捕一名涉嫌收受贿赂以包庇吉隆坡周围非法活动的高级警官。

据消息人士透露,主嫌犯是一40多岁的男子,涉嫌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以现金方式向不法集团收取贿赂,以包庇吉隆坡地区赌博、不道德和黑帮行为的非法活动。

消息人士指出,反贪会搜查其拥有的数个场所,起获超过120万令吉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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