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中国女到狮城当啤酒妹
却被老板娘逼良为娼……

受害人除了痛哭外无计可施,最后妥协陪了两个男人。(示意图)

(新加坡30日讯)KTV酒廊老板娘兼妈妈桑请啤酒妹却不为卖酒,而是逼良为娼,威胁若不就范就登报指她卖淫,让她在家乡的家人蒙羞,昨天被判监12个月。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被告钟文妹(63岁)是Zou Entertainment的业主,同时也是一名俗称妈妈桑,她来自马来西亚,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她共面对4项抵触妇女宪章的控状,她的同谋包括合伙人蓝贵发(62岁)、经理谢进治(58岁)和林进修(54岁),三个同谋各面对一项控状。

4人不认罪,案件经大约25天审讯后都被判罪名成立,法官昨天判老板娘入狱12个月,蓝贵发坐牢6周、两经理则各判坐牢4周。

受害者来自中国

案发2013年上半年,本受害者是一名来自中国的26岁女子,为保护她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等资料。

主控官针对此案陈词时表示,受害者在2013年4月,误以为来新加坡当服务生促销饮料,没想老板娘(女被告)却安排她到酒廊当歌星表演,取悦顾客征取挂花,甚至被逼提供性服务,为老板娘赚钱。



受害人刚来新加坡1个月,女被告就要求她卖淫,她坚决反对,女被告一气之下用力捏受害人的肩膀和腹部,还导致受害人入院。

威胁受害人家乡登报

女被告甚至威胁受害人,指她如不从,就会在她的家乡登报公告家乡人,说她来新加坡卖淫,败坏家人的名声。

受害人除了痛哭外无计可施,最后妥协陪了两个男人,但之后在2013年7月逃离魔掌,寻求庇护并报警,进而揭发此案。

主控官说,受害人刚到新加坡,女被告就没收她的护照,受害人在新加坡举目无亲又人生地不熟,最后沦落为受害人的赚钱工具,促请法官判监18至24个月。

涉案的酒廊已停止营业。钟文妹要上诉,目前以2万元(约6万令吉)保释在外。

谢进治和林进修昨天已开始服刑,蓝贵发将从下月9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月绩不达标就得卖淫

胡乱制定销售月绩,受害人不达标就得卖淫,达标后却被没收部分收入。

女被告对受害人声称需偿还2000元(约6000令吉)的“挂花”费,否则就得卖淫,之后又说每个月的卖酒加挂花费收入需达5000元(约1.5万令吉),谎称一旦达标,就可每人分一半。

受害人在2013年6月为两男人提供性服务后,取得7335元(约2.1万令吉)的营业额,扣除费用她理应分得2950元(约9000令吉),但女被告却称受害人应缴付2000元(约6000令吉)给公司,受害人最终只收到950元(约3000令吉)。

在游说受害人卖淫时,女被告甚至充当导师,要教导受害人如何勾引男人。

律师盘问使用粗言秽语

为3男被告辩护,代表律师盘问证人时使用粗言秽语遭总检察署投诉。

3名男被告蓝贵发、谢进治和林进修聘请律师王新义代为辩护。案件去年9月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审理时,两名控方证人包括本案受害人出庭供证。

当主控官要求控方证人忆述她为一名嫖客提供性服务时,王新义竟对主控官说“问她会不会shiok”。

证人接受另一名辩方律师盘问时记不起一件事,王新义又说“记得起性交,却不记得其他任何事情”。

此外,在妓女被盘问嫖客有否付钱时,王新义提点另一名辩方律师时用了粗言秽语。

3被告中,蓝贵发协助女被告接载女子,也帮忙处理酒廊事物,主控官说他是合伙人,另两人帮忙介绍客户给受害人,角色似经理。

新加坡总检察署已针对王新义的行为向律师公会投诉。纪律审裁庭本月发表报告,建议新加坡律师公会惩治他,罚款3000元(约9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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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人民和谐之声:消除极端
“签ICERD是当务之急”

(吉隆坡20日讯)马来西亚人民和谐之声会长陈国勇促请政府严厉看待啤酒女推销员遭辱骂为“猪的后代”一事,并以此作为表态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的最基本的立场。

他说,政府若有心签署该公约,就不该允许任何人发表和作出充满狭义、极端和异族仇恨的言论和举动,因为这种行为形同恐怖分子,也破坏种族和谐。



他说,既然希盟在竞选宣言提到要创立一个具有包容性、中庸与备受赞扬的马来西亚,那签署该公约更是当务之急。 

陈国勇针对一名男子日前步入雪州安邦购物中心的霸级市场非清真区,以英语脏话辱骂该女推销员一事,发表文告。

他也质疑警方是否已把该名男子带去警局问话及调查?

“该男子已被人肉搜索,警方不难掌握其身分,加上各政党包括马青和行动党都已报案,警方更应该马上采取行动,以提醒其他国民,不管什么肤色,都不该出言不逊,发表极端和种族性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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