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刺死榴梿贩嫌犯控谋杀
若罪成死刑

被告黄长安送抵大山脚法庭面控时,不断使用白衬衫套住脸部。

(大山脚26日讯)熟客刺死榴梿贩血案的嫌犯,今日在大山脚法庭被控谋杀,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罚是死刑。

由于案件报告仍未完整出炉,因此,法庭择日11月25日过堂。



被告黄长安(60岁,人名译音)周五早上8时许被押抵大山脚法庭,白衣黑裤的被告抵达时,不断用白衬衫套住脸部避免样貌曝光。

被告在推事庭面控时,由于不谙马来文,获法庭通译员以福建话念出控状。不过,由于案件报告仍未完整出炉,推事嘉玛丽雅指示案件延至11月25日过堂,主控官为再历斯。

较后,被告代表律师拉菲依表示,被告告诉他其后脑勺受伤,要求推事在被告被押往槟城监狱前,送到附近医院接受治疗。较后,推事批准被告被送往大山脚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控状,被告于8月18日下午4时45分至5时15分期间,在春江园致死1名华裔男子王廷山(61岁)。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反应

 

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